

四川省甘孜州新龙县文江街4

四川省凉山州雷波县新街27

马边彝族自治县位于四川盆地西南边缘小凉山区,地处乐山、宜宾、凉山三市、州结合部,全县幅员面积2383平方公里,辖20个乡镇、5个社区、203个村、1230个村民小组,有彝、汉、苗等14个民族,总人口19.7万人。1984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彝族自治县,是乐山市唯一的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四川省的三个少数民族自治县之一。在这片山水殊胜、人杰地灵的热土上,有一支扎根山区励精图治的审判队伍----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其中:法官16人,法官助理8人,书记员4人,法警5人,行政人员5人,工人2人;汉族29人,彝族9人,侗族、苗族各1人;党员31人;。法院内设机构11个,辖荞坝、苏坝两个派出法庭。应“两庭一所建设”工作要求,新建张坝、下溪、高卓营、雪口山、三河口五个派出法庭。新建审判大楼于2008年5月28日开工建设,现已投入使用。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新城路194

阆中市人民法院始建于1951年,现有在编干警110人(其中办案人员63人),退休人员47人,内设17个中层机构,下设7个人民法庭,年均结案8000余件。近年来,我院紧紧围绕“把阆中建设成为中国最具吸引力的国际休闲旅游城市”的奋斗目标,发挥文化建设引领作用,不断深化审判改革,各项工作有了长足发展。

屏山县是国家重点工程向家坝水电站建设移民县。屏山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位于临金沙江畔之县城锦屏镇忠孝街,2004年搬迁至东新街。因向家坝电站建设,县城整体搬迁至临岷江河畔之屏山镇,2012年5月屏山县人民法院也搬迁屏山镇金沙江大道西段137号。屏山县幅员面积1400多平方公里,下辖8镇、7个乡(含2个彝族乡),261个村,13个居民委员会(其中社区居委员会11个),人口309938人。法院机关内设政治处、办公室、纪检组、监察科、审管办、刑庭、民庭、行政庭、立案庭、审监庭、执行局(庭)、法警大队等12个部门及大乘人民法庭、龙华人民法庭、新市人民法庭、书楼人民法庭、流动人民法庭5个基层法庭。全院目前现有人员编制71名。

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地处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体运村路。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四川省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地处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大北街49号。四川省达州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四川省宜宾市人民检察院地处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蜀南大道西段18号。四川省宜宾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地处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龙眼井街龙眼井24号。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地处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二段51号。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内设有办公室、政治部、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办公室、审查批捕处、公诉处、侦查监督处、刑事审判监督处、民事行政检察处、监所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职务犯罪预防处、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技术信息处、警务处、监察处、新闻处、联络处、机关管理服务中心等部门。

四川省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地处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建安中路。四川省广安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拟定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2、领导、监督执行刑罚、改造罪犯和管理市属监狱工作,协助省司法厅管理驻市省属监狱工作。 3、制定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市区)和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4、管理和监督律师、公证、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和外商台商投诉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5、管理、指导人民调解和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管理、指导基层司法行政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协助省司法厅监督和指导执行刑罚、改造罪犯工作。 三、制定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区(市)县和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负责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五、指导和监督律师、公证、法律顾问、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法律援助工作。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