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原名称:合肥市西市区人民法院),坐落于合作化南路,北眺五里飞虹,西望灵秀蜀山,南接日新月异的政务文化新区。蜀山区法院成立于1958年11月,于1973年11月恢复重建,2002年3月合肥市区划调整后更名为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设有刑、民、行政、立案、审监、执行等审判业务庭,以及政治部、机关党委、监察室、研究室、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处、法警支队等综合性部门。

长丰县人民法院于1965年6月1日成立。现办公地点位于水湖镇长寿路西段,审判综合楼占地5亩,总建筑面积为3200平方米,1996年12月底竣工投入使用。其中大、中、小审判庭6个。2006年5月,占地约35亩、建筑面积2640平方米的县南部中心审判法庭及双墩人民法庭建成投入使用。2007年12月,我院在南部中心审判法庭设立执行局南部执行组。目前,长丰县人民法院内设12个职能部门和3个基层法庭,实有在职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88人。辖区共15个乡镇及1个省级开发区,辖区面积1922平方公里、人口78万。

明光市法院现有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执行局、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法警队、政治处、研究室、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潘村法庭、涧溪法庭、三界法庭、桥头法庭等内设机构。全院专项编制102人,法官69人,其他工作人员21人,其中中共党员53人,研究生学历4人,大学本科学历74人。审判技术综合楼位于龙山路西段,总建筑面积达5100平方米,审判法庭及辅助用房达2560平方米。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58年。目前,合肥市中院下辖一市、五区、四县、一个铁路法院共11个基层法院,即巢湖市法院、肥东县法院、肥西县法院、长丰县法院、庐江县法院、瑶海区法院、包河区法院、庐阳区法院、蜀山区法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合肥铁路运输法院,并设有20个派出人民法庭。合肥市中院现有在职干警218人,其中法官142人。设有刑、民、行政、立案、审监、执行等审判业务庭,以及政治部、机关党委、监察室、研究室、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处、法警支队等综合性部门,共21个内设职能机构。

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皖河路339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其前身为蚌埠市中市区人民法院,于一九六二年六月一日建立。二00三年十一月,院址迁至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南侧。二00四年三月,蚌埠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后,更名为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蚌山区人民法院内设政治处、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局)和研究室、监察室、法警大队等十二个职能部门。担负着刑事、民商、行政三大审判任务和相关司法行政管理工作,行使宪法赋予国家审判机关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经济、维护社会稳定的神圣职责,在促进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蚌山区人民法院现有干警44名,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占干警总数98%以上,其中法律专业研究生占11%。有四级高级法官9名,一级法官4名,二级法官13名,三级及以下法官3名。

阜阳专区于1950年开始了人民检察署的筹建工作。1951年3月,皖北人民检察署阜阳专区分署成立。1954年,安徽省人民检察署阜阳分署改称安徽省人民检察院阜阳分院。1979年3月15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阜阳分院正式开始办公,同年8月,阜阳分院党组成立。至1979年5月份,阜阳分院下辖的开始正式办公的县检察院有:界首、蒙城、利辛、颍上、太和、涡阳、阜阳县、临泉、阜阳市、阜南、亳县。1996年11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阜阳分院正式更名为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检察院。伴随着阜阳行政区划的调整,目前阜阳市检察院共下辖界首市院、颍上县院、太和县院、临泉县院、阜南县院、颍州区院、颍泉区院、颍东区院八家基层院。共有在编干警853人,其中检察员287人,助检员153人,其中市院机关干警139人。

铜陵市人民检察机关始建于 1954 年,前身为安徽省铜官山矿区人民检察署。1958年8月铜官山市人民检察院与铜陵县人民检察院随市、县合并而合并,其名称改为铜陵市人民检察院,到 1998 年底为两级检察建制,即市人民检察院和铜官山区、狮子山区、郊区、铜陵县四个基层检察院。 铜陵市人民检察院恢复重建后,在领导体制上接受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双重领导,并与当地党委共同领导三区一县人民检察院,目前全市检察干警现有215人,其中市人民检察院70人,内设机构16个,即:办公室、政治部、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公诉处、侦查监督处、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监所检察处、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技术处、职务犯罪预防处、计划财务装备处、警务处、监察处、机关党委。

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地处马鞍山市花雨路9号 。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下辖: 当涂县人民检察院、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检察院、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检察院、马鞍山市金家庄区人民检察院等基层检察院。

1986年5月,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回迁原址芜湖市北京路46号新建的机关办公大楼。1988年8月,青阳县人民检察院划归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池州地区分院领导。1990年7月,随行政区划调整,设鸠江区人民检察院,撤销裕溪口、四褐山、郊区3区检察院,芜湖市人民检察院下辖芜湖、繁昌、南陵3县检察院和新芜、镜湖、马塘、鸠江4区检察院。 至2002年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治部(内设干部科、宣传教育科)、反贪污贿赂局(内设侦查科、侦查指挥中心办公室、综合指导科)、渎职侵权检察处、侦查监督处、公诉处、监所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与举报中心、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合署)、职务犯罪预防处、检察技术处、法律政策研究室(与检察委员会办公室合署)、行政装备处、警务处(法警支队)、监察室(中共芜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组合署)。8月,成立中共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

黄山市人民检察院位于中心城区----屯溪区,占地面积8800平方米,下辖七个区、县院,全市在编干警310人,大专、本科学历260人,硕士研究生11人。 黄山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内设有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十五个部门,现有干警72人。

亳州市人民检察院是一个年轻的检察院, 2000年6月随着地级亳州市的成立而设立,市检察院设14个内设机构和监察处、机关党总支。 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检察院,座落在全国优秀旅游城市之一的中华药都、华佗故里,位于亳州市魏武大道88号,下辖三县、一区,共四个基层检察院。担负着亳州市辖区的法律监督,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司法公正,服务经济建设大局的任务。

狮子山区司法局位于铜陵市东郊,是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政府部门局,涵盖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帮教安置、法制宣传、法律援助、“148”法律咨询等业务范围。局下属凤凰山、矶山、狮子山、新庙、西湖、东郊6个司法所及西湖镇、东郊办事处2个法律服务所。司法局机关工作人员共3人,其中:男性1人,女性2人,平均年龄31岁,本科文化1人,专科文化2人。

蚌埠市中荣街95号

指导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全市法律服务所的设立、登记、注销审批工作。负责基层法律工作者的素质教育、专业培训、考试、考核、资格审查和年检注册的申报工作。指导、协调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接待解答群众上门或来电法律咨询事务并及时反馈给领导及有关部门。

司法所工作职能: (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二)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三)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四)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五)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六)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七)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八)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司法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工作指示、决议和决定;坚持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制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全区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基层、行业、区域依法治理工作,促进社会提高法治文明程度。 (三)指导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抓好人员培训,开展好民间纠纷的调处工作。 (四)指导基层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组织网络建设,协调落实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和帮教的政策与措施,有效降低重新犯罪率。 (五)管理、指导区公证、律师和法律援助、“148”法律服务等工作,为公民、法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社会弱势人员提供有效的法律救济。

潜山县司法局成立于2007-3-20,拥有一支专业的开发团队,先后为多家企业和个人开发过ASP动态网页程序和静态网页程序及修改等。 以多媒体计算机技术和互联网络通信技术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已经广泛地应用到社会经济的各个领域,对当代社会产生巨大的影响,改变着人们的工作方式、学习方式、生活方式以及思维方式,引发了社会经济的一系列的变革。计算机的普及与应用、网络的广泛渗透、信息的高速传播、电子商务、远程教育,已经成为当今世界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科学技术水平和经济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