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仓区人民法院 更新时间:2023-11-29 15:36:23 手机端
陈仓区人民法院机构简介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位于陈仓区虢镇南环路东段,前身为原宝鸡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10月,2003年撤县设区后更名为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法院机关占地面积14.7亩,主要建筑审判综合大楼于2005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建筑面积8471平方米,内设大、中、小法庭13个,院内建立电脑化网络,配置了信息资料传输系统。法院现有干警101人,其中审判员、助审员61人,书记员30人、法警7人及其他工作人员3人。设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立案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科、执行一庭、执行二庭、司法警察大队、办公室、政工科、监察室等14个内设机构和天王、阳平、贾村、县功、坪头5个人民法庭,年均审(执)结各内案件2400余件,审(执)结率达97%以上,践行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陈仓区人民法院电话号码
电话:0917-62*****[点击查看电话]
陈仓区人民法院地址在哪里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虢镇南环路东段
陈仓区人民法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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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仓区人民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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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仓区人民法院法官名单
法官名单: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陈仓区人民法院邮编
邮编:721000
陈仓区人民法院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陈仓区人民法院附近的法院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省高院在编制机构有办公室、政治部(下设组织人事处、法官法警管理处、宣传教育处、老干处)、立案庭(书记员管理室)、刑一庭、刑二庭、刑三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赔偿办、审监庭、执行局(下设综合处、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研究室、司法技术室、法警队、司行处、监察室、共计24个。省法院机关现有中央政法编制373人,实有人员376人。其中,领导班子成员9人,副厅级领导干部7人。法官219名,占总人数的58.24%;书记员40名,司法警察21名,其他工作人员96名。党员327人,占86.97%。全院本科学历的人员260名,占69.15%;硕士68名,占18.1%;博士2名。

千阳县人民法院

法院机关位于县城东大街20号,占地面积1201平方米。千阳县人民法院现有人员编制39人,设置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执行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法警大队、办公室、政工科等9个庭室,下辖南寨、寇家河两个基层人民法庭。近三年来,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013件,审结3931件,收结案年平均分别增长7%和13%,县法院在人员少,任务重,条件差的情况下积极开展各项审判工作,为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务。

清涧县人民法院

清涧县人民法院坐落在城北新城区,北依连银山,南临秀延河,占地3.5亩,院内设有办公大楼,审判大楼,法官公寓大楼,建筑面积13670平方米,占地面积1182平方米。其中,投资2000万元兴建的法官公寓大楼主体工程已竣工,现已进入室内装修和外墙装饰阶段,预计工程11月底将竣工验收,明年4月份投入使用。院内现有干警74名,其中法官54名,其它司法工作人员20名。其中院长1名,副院长2名,纪检组长1名,庭长11名,副庭长7名,审判员31名,助理审判员1名;有县委委员1人,县党代表1人,县人大代表1人,县政协委员1人;有党员68人;本科以上学历60人。

汉滨区人民法院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组建于1950年5月,风雨兼程已经走过61年,为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经济进步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我院现有法官干警135人,下设刑事、民一、民二、行政、立案、审监等业务审判庭、执行局及执行一庭、执行二庭、七个基层人民法庭以及综合后勤等部门。辖区共有4个办事处,30个镇,人口97.8万余人,近三年,年审理和执行各类案件4000件左右,属陕西省管辖人口最多的基层人民法院。

宝塔区人民法院

延安县人民法院始建于1937年7月,时称延安县裁判处;1949年3月,改称延安县人民法院;1975年8月,改称延安市人民法院;1996年12月,又称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现管辖23个乡镇办事处,辖区人口43万。年均受理案件4000余件,占全市法院的1/4,且以3.4%的速度逐年递增。内设职能机构10个,派出法庭4个。在岗正式干警162名。我院于2006年4月26日正式启用新建审判综合办公楼建筑面积7302平方米,拥有大小审判庭8个,调解室、立案大厅、执行大厅、多功能厅各1个。并且由60余台电脑合成的局域网络办公系统、程控电话交换系统、电子影视监控系统“三网合一”的现代化办公体系已正式投入运行。我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延安市宝塔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位于榆林市湖滨南路5号,占地5.1亩。审判大楼临街矗立,建筑面积4502平方米,内设大审判法庭1个,审理具有重大影响案件,具有先进的视听设备,可容纳200余人旁听;设中审判庭1个、小法庭2个。在大楼一层临街门庭处设立审务大厅,方便当事人诉讼。整幢大楼设置电子监控设备,并安装内部程控交换电话,审判案件实行计算机系统网络管理。市中院现有干警134人,法官73人,具有本科学历的58人,具有硕士学历的13人。下设政治部(内设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办公室、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审监庭、赔偿办、执行局(下设综合处、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研究室、司法技术室、法警支队、司法行政处、纪检监察室、信访室、工会等部门。

陈仓区人民法院附近的司法局
留坝县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延安市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二)监督、管理劳动教养工作。 (三)制定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市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四)管理、指导和监督律师、企业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五)管理公证机构,指导监督公证业务活动。 (六)指导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及基层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西安市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安塞县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二)监督、管理劳动教养工作。 (三)制定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市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四)管理、指导和监督律师、企业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五)管理公证机构,指导监督公证业务活动。 (六)指导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及基层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铜川市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洛川县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二)监督、管理劳动教养工作。 (三)制定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市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四)管理、指导和监督律师、企业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五)管理公证机构,指导监督公证业务活动。 (六)指导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及基层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