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乡县法院成立于1949年11月,1950年12月在全县按区成立了10个人民法庭,1964年2月新增了3个法庭,1981年增设经济审判庭,1984年增设执行庭和刑事审判庭,1987年增设行政审判庭,2002年针对一个区镇设立一个人民法庭较为分散,将原有的基层法庭撤并为5个中心法庭。2011年该院现设有政工室、纪检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刑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执行警务局、非诉执行局、立案庭、审判管理办公室、法警大队14个庭室局,下设金洲、花明楼、双凫铺、流沙河、黄材、偕乐桥6个人民法庭。现有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152人。

娄星区法院位于娄底市娄星区城南潭邵高速公路娄底连接线与孙水河交汇处,北有玉带——孙水环绕,南有青山为依,风光旖旎,环境宜人。我院于1979年6月建院,时为娄底镇人民法院,后因行政区划变动,1980年12月更名为娄底市人民法院,2000年更名为娄星区人民法院。原址娄底一大桥南端,娄星南路5号,2009年7月搬迁至现址办公。我院现有编制99人,设刑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审监庭、政工室、办公室、研究室、审管办、执行局、法警队、立案庭、司法技术室、监察室及涟滨、大科、万宝、杉山四个中心法庭。近年来,我院牢树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狠抓审判执行两大主业,年均受理和办结案件4000余件,有效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为全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古丈县人民法院自1972年恢复建院以来,在历任领导班子和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下,由最初的几间办公室和10余名干警,发展到今天的规模,院容院貌有了很大的改观。目前,全院共有内设机构14个,即政治办、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监督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司法技术室、纪检监察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和林业审判庭;派出机构3个,即罗依溪人民法庭、高望界人民法庭、默戎人民法庭。我院现有干警55人(含4名聘用制法警,2名聘请人员),其中法律本科以上38人,占76%,研究生学历1人,在读研究生1人。我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院年均审执结各类案件700余件,为县域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

资阳区人民法院其前身为益阳市人民法院,1952年建院;2008年12月25日从益阳市大码头鹅洋池迁至资阳区长春东路688号。新审判办公大楼总建筑面积近一万平方米,地上主楼六层,地下一层。办公大楼布局科学,功能齐全,设施完善,有着浓厚的“法院文化”氛围。全院现有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共计128人,大专以上学历125人,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2人,本科学历的66人。法院下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等17个机构。在审判工作中,资阳区法院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方针,各项工作成绩突出,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院”、被湖南省高院授予全省首批“五好法院”、“七化建设先进法院”等荣誉称号;刑事审判庭被团中央、最高院评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由原株洲市南区人民法院更名,座落于株洲市芦淞路201号。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现设有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执行局、审监庭7个审判机构,以及监察室、政工科、办公室、研究室、法警队,工会6个职能部门。正式在编干警58人。法院辖区总面积66.7平方公里,辖7个街道办事处、1个乡、1个国家级开发园区——董家塅高科园和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建宁开发区,常住人口22.62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