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东区人民法院坐落于天津市河东区津塘公路38号增1号,负责辖区内的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等各类案件的立案、审理和执行工作。

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19号

武清区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在所管辖地区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审判工作受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监督、指导,并对天津市武清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和报告工作。

1952年11月10日,和平区人民法院的前身天津市第一区人民法院正式建立。1956年1月1日,根据区划调整改称和平区人民法院。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民法院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平区法院的内设机构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现有部门20个,包括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民事审判四庭、知识产权庭、少年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庭、执行二庭、执行局综合科、立案庭、立案二庭、审判监督庭、政治处、研究室、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监察室、司法警察大队。院内设在区委领导下的法院党组,机关党委。此外还设立了工会、团支部、妇委会。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南环路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坐落于天津市北辰区北辰道316号,成立至今随北辰区域行政区划变化依次更名。1953年5月18日,天津市津北郊区人民法院成立,1955年更名为天津市北郊区人民法院,1992年更名为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2009年10月迁入新办公楼,基础设施水平有了明显提升。北辰法院现有在编干警156人,其中审判员、助理审判员97人,另有部分聘任制工作人员。全院干警中硕士研究生17人,本科学历121人。设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立案一庭、立案二庭、执行一庭、执行二庭、行政庭、审监庭、司法警察大队、政治处、办公室、监察室、研究室等16个内设机构和青光、小淀、北仓、宜兴埠、天穆、新村6个派出法庭。年均审执结各类案件近8000件,认真履行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