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阴市人民法院地处驰名中外的西岳华山脚下。1949年8月20日,华阴县人民法院成立。1958年底撤销华阴县建制,成立渭南县人民法院华阴公社人民法庭,1961年9月恢复县制,县法院随之恢复,有工作人员8人。1966年5月“文革”开始,法院被迫停止办公,直到1978年10月恢复。1991年华阴撤县改市,我院更名为“华阴市人民法院”。自2000年以来,我院筹划迁院移址。新的审判综合大楼历时一年六个月,于2003年9月29日竣工,总建筑面积5014.37平方米。2003年10月,根据最高法院和省委机构改革精神,我院再次进行机构改革。内设机构有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工作局、立案庭、审判监督庭、办公室、政工科、监察室、司法警察大队,另设有西岳、桃下、华山、华西、孟塬五个人民法庭。

扶风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10月5日,坐落于扶风县城西关,单位面积6500平方米,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全院下设内部机构15个,其中机关庭室局队11个,包括执行局、纪检组、办公室、政工科、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庭、审监庭、法警大队;基层法庭4个,包括法门法庭、杏林法庭、段家法庭、绛帐法庭。院内设党总支1个,下设3个党支部。一直以来,扶风法院注重人才的培养和吸纳,干警队伍不断壮大,吸引了一批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扶风法院现有在编干警64人,其中拥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3人,拥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的56人,占全院干警总数的87.5%。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87年5月,现有在职干警113人,设置18个部门,其中审判业务庭(局、科)12个(含基层人民法庭2个),司法行政部门5个,司法警察大队1个,年均审理案件近3000件。我院审判办公综合大楼于2005年4月正式投入使用,大楼建筑面积5652平方米,投资1200万元,截止目前,尚欠基建款230余万元。有审判法庭8个,调解、合议室8个,配备有数字化、现代化的监控、音响及信息网络系统,是集审判、办公于一体的多功能、标准化、现代化综合大楼。我院档案管理获得陕西省档案工作目标管理AAA级认证。全院现有各类警用车辆33辆,每名审判员均配备了办公用电脑,基本实现了办公网络化、自动化。窑店、底张人民法庭建设符合标准,均建有配套的审判场所、会议室、办公室、接待室、库房、宿舍、食堂,并投入使用。底张、窑店两个法庭的新址重建工作正在进行中。

1949年8月29日,凤县黄牛铺区的6个乡和唐藏区的1个乡获得解放,同年9月3日,中共凤县县委和凤县人民政府进驻黄牛铺西街。10月15日凤县人民法院立,院址位于黄牛铺。11月27日,凤县人民法庭成立。3月,县法院随县委、县政府机关迁驻双石铺至今,为了配合镇压反革命和土地改革运动,成立了凤县人民巡回审判小组3个。1955年9月,县法院内设立秘书室。1968年1月,县法院实行军事管制。1973年5月4日,凤县人民法院恢复,院内设办公室。1989年,院内设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并设有龙口、南星、河口3个人民法庭。1992年12月,设行政审判庭。1993年9月,法院在县交通局设执行室。1994年8月,该院设执行庭、告诉申诉庭。1997年,凤县法院龙口人民法庭综合楼建成,面积为640平方米,内设可容纳100余人的审判法庭。

永寿法院现有在职干警47名,其中审判人员25名,书记员、法警及工勤人员22名。全院干警平均年龄36.5岁。院内共设刑庭、民庭、行政庭、立案庭、审监庭、执行局、法警队、办公室、纪检组(监察室)等9个部门,另下设常宁、仪井2个基层人民法庭。年平均受理各类案件1200件左右,结案率为98%以上,其中调解结案率为85%以上。多年来无超审限案件,无超期羁押案件,无涉法涉诉上访案件,案件质量和效率始终保持较高水平。近年来,永寿法院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县政府支持和上级法院指导帮助下,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狠抓法院队伍建设,强力推行目标责任管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规范化建设为目标,通过严管理,精审判、抓队伍、强素质、树形象,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蒲城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5月,位于县城延安路西段1号,内设刑事、民一、民二、民三、行政、立案、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内设执一庭、执二庭、综合科)和罕井、兴镇、党睦、孙镇四个基层法庭以及政工科、办公室、工会、监察室、信访督办科、司法警察大队等职能部门,共有干警103名,其中法官58名,司法警察11名,司法行政人员3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