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检察机关1978年6月恢复重建。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地处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379号。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政治部、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办公室、审查批捕处、公诉处、侦查监督处、刑事审判监督处、民事行政检察处、监所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职务犯罪预防处、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技术信息处、警务处、监察处、新闻处、联络处、机关管理服务中心等机构。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下辖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嘉兴市人民检察院、绍兴市人民检察院、金华市人民检察院、舟山市人民检察院、台州市人民检察院、丽水市人民检察院等基层人民检察院。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发展历程历经坎坷和曲折,其前身为杭州市人民检察署,始建于1950年 6月,由曾担任过国务委员、时任杭州市公安局长的王芳同志兼任检察长。1955年5月,中共杭州市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决定:撤销杭州市人民检察署,成立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由中共杭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万进东兼任检察长。“十年动乱”期间,杭州市人民检察院被撤销。 1978年8月10日根据新《宪法》重新确认我国检察制度和建立各级人民检察院,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重新建立,州市人民检察院现辖上城、下城、江干、西湖、拱墅、滨江、萧山、余杭区人民检察院,富阳、桐庐、建德、淳安、临安县(市)人民检察院,代管临平地区人民检察院。

浙江省金华市检察机关1951年6月组建,1978年12月,十年内乱中被“撤消”的金华市检察机关恢复重建,踏上了逐步完善,大力加强法律监督的发展之路。至2009年,浙江省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从重建时的5个科室,增加到现在的18个,浙江省金华市人民检察院下辖婺城、金东2个区,兰溪、东阳、义乌、永康4个县级市和浦江、武义、磐安3个县共9个基层,全市检察干警730人,其中市院119人。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地处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北段286号。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现设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警务处(司法警察支队)、侦查监督处、公诉一处、公诉二处、反贪污贿赂局、贪污贿赂侦查一处、贪污贿赂侦查二处、反渎职侵权局、监所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举报中心、刑事赔偿办公室)、职务犯罪预防处、检察技术处、法律政策研究室、行政装备处、宁波市大榭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监察室等机构。下辖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检察院、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检察院、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检察院、慈溪市人民检察院、余姚市人民检察院、奉化市人民检察院、宁海县人民检察院、象山县人民检察院.

1951年9月,浙江省人民检察署嘉兴专区分署设立。1978年9月,湖州市检察院的前身嘉兴地区分院恢复重建。1983年,湖州市人民检察院成立,目前下辖德清、长兴、安吉三县和吴兴、南浔二区共五个基层检察院。

浙江省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地处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浙江省台州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镇灵芝西路1号

一、负责全市社区矫正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检查等管理工作,完善工作网络。 二、承担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负责全市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不断探索安置帮教工作的新方法、新措施,加强对安置基地建设的指导。 四、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海曙区司法局是海曙区政府的职能部门,其职责是:对公民开展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以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组织、指导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把民间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以维护社会的稳定;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维护经济困难的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开通“148”法律服务热线电话,向公民提供法律服务。

白马路52号

宁波市北仑区司法局是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位于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明州路777号政法大楼七楼。 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订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订全区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各镇(乡)、各单位、各行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承担区依法治理和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指导全区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和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指导、协调全区各乡镇、各部门做好刑满释放、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承担区刑满释放、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订司法行政工作的 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制订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街、各部 门、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承担区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管理和指导全区律师、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负责律师事务所公证处、 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设立初审;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工作。 (四)管理和指导全区公证业务。

常山县位于浙江省西部,钱塘江源头,东邻柯城区,南连江山市,西接江西省玉山县,北通开化县,东北与淳安县接壤。全县总面积1099.1平方公里,人口33.2万。常山历史悠久,东汉建安二十三年(公元218年)建县,始称定阳,建县已近1800年的历史。常山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现内设政治处、办公室、审判保障中心、监察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执行庭、执行裁决庭)、司法警察大队等13个职能部门,下辖芳村人民法庭、红旗岗人民法庭、交通巡回法庭。截止2012年10月,在职干警82人。半个多世纪以来,该院曾四迁院址,现审判办公综合楼位于县城天马镇白马路155号,2004年投入使用,占地16亩,大楼气势宏伟,为常山县城标志性建筑。

缙云县人民法院创建于1950年,2002年2月迁入现址新审判大楼,设有13个大中小审判庭。内设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简易审判庭、巡回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综合科、执行实施科、执行监督科、司法警察大队、司法行政科、壶镇人民法庭17个部门。共有中央政法编制名额115名,地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目前实际干警总人数为97人,其中本科以上81人,专科15人,干警本科以上学历比例为83.51%,专科以上学历比例为98.99%。全院法官人数为51人。

遂昌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6月,经过历史的变迁和发展,目前内设职能科室12个,在职干部职工90名,现在的审判综合大楼于2001年1月投入使用,占地面积3400㎡,建筑面积4200㎡。多年来,在县委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和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遂昌县人民法院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围绕“为大局报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维护稳定、保障发展、促进和谐为标准,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判任务,队伍素质不断提高,法院改革稳步推进。先后被省高院评为“人民满意的好法院”、“破解执行难良性循环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连续多年被县里授予文明单位。2009年,在全市基层法院综合考核中,我院考核获得一等奖。

鹿城区人民法院于1984年建院。目前,内设机构22个,另有东郊、西郊、藤桥3个人民法庭。编制总人数219人,现有干警183人,其中行政控编数182人现有159名),地方事业编制控编数37人现有24名)。2013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5247件,办结25464件,同比分别上升33.5%和37%,收、结案数分别居全省法院第5位和第4位。其中,共办结刑事案件2072件,民商事案件11691件,行政案件143件,执行案件10598件。

义乌市人民法院于1950年6月成立。现在的法院大楼于2001年12月底投入使用,占地22.56亩,建筑面积2.18万平方米,整座大楼分办公楼、审判楼、综合楼三部分,其中审判楼共有大、中、小审判庭27个,调解室11个,最大的审判庭能容纳360余人旁听。大楼体现了公开、透明的司法理念和便于诉讼、便于管理的建筑思想。义乌法院现有政法编制工作人员173人,地方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8人,其中本科学历149人,硕士学历34人。有21个内设机构和4个人民法庭。

余姚法院创建于1950年4月,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司法行政科、审判管理办公室、法警大队、刑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行政庭、立案庭、审监庭、执行局、执行监督科、执行实施科、执行综合科、信息技术科等19个内设机构,下辖泗门、马渚、梁弄、丈亭、陆埠、低塘6个人民法庭,另设有审判保障中心为我院下属全额拨款全民事业单位。截至2014年1月,全院有编制202名行政编制188名,事业编制14名),在职干警176人行政编制166名,事业编制10名),临聘人员58人;在职干警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87.5%,其中硕士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13.6%。余姚法院现使用的审判大楼系2000年9月落成,2010年9月经改扩建后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