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 更新时间:2023-11-29 16:50:21 手机端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机构简介
武汉市洪山区雄居武汉市之东,饮东湖,吞长江,浩浩荡荡,朝辉夕阴,气象万千;拥华工,抱武大,莘莘学子,孜孜以求,文化底蕴深厚;环光谷,接楚城,日新月异,唯楚有才,驰名中外。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始建于1956年6月,1967年5月,公、检、法机关实行军管,检察院被撤销。1978年12月恢复重建。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有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等机构。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电话号码
电话:027-878*****[点击查看电话]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地址在哪里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关山口特1号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官网
官网: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检查长
检查长: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名单
领导班子名单: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上班时间
上班时间:9:00--18:00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邮编
邮编:430000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附近的检察院
武汉市东西湖人民检察院

武汉市东西湖人民检察院由中共东西湖区委和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双重领导。目前武汉市东西湖人民检察院内设14个部门,分别是:政治处(组宣科、法警大队)、办公室、纪检组、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渎职侵权局、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一科、侦查二科、综合科)、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检察技术科、人民监督员办公室、监察科、行政装备科。 武汉市东西湖人民检察院编制66人,现有在职干警57人,其中党员56人,非党员1人,57名干警中,具有研究生11人,研究生在读2人,本科30人,大专14人。

宜昌市人民检察院

宜昌市人民检察院现位于宜昌市胜利四路42号,始建于1953年8月,期间经历了恢复重建、分设管辖和地市合并的历程,随着宜昌检察事业的不断发展,宜昌市院机关已由1978年恢复重建时的6个科室逐步发展到今天的18个处室。目前,宜昌市院下辖15个基层院,共有干警675人。市院机关现有干警108人,全院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干警已达91%,并有博士1名,硕士2名,大学本科64名。近年来,宜昌市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思想,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和基层院建设,先后获得“全国检察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组织奖”、“全省政法队伍建设先进单位”、“宜昌市群众满意机关”、“宜昌市最佳文明机关”及“宜昌市卫生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检察院

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检察院于1987年11月开始筹建,1988年5月正式成立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检察院。现有干警60名,其中正副检察长5名,内设机构办公室、政治处、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监察科、司法警察大队、行政装备科、人民监督员办公室等13个部门 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深入贯彻“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工作方针,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全面落实“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江陵县人民检察院

江陵县人民检察院地处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江陵大道137号 。江陵县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郧县人民检察院

郧县人民检察院地处湖北省郧县城关镇解放路中心巷3号。郧县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

新中国成立之初,1955年6月,依照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成立江岸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地址是江岸区胜利街180号,检察院配备干部18名,内设侦查科、监督科和秘书室。 2002年——2003年,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完成机关机构改革。根据区检察院的主要职责,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内设11个职能部门和政治处:办公室、政治处(内设组干科、宣教科、警务科挂法警队牌子)、反贪污贿赂局(内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预防综合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渎职侵权局、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科(挂经济罪案举报中心和刑事赔偿办公室牌子)、民事行政检察科、检察技术科、监察科、行政装备科。纪检、机关党委按有关规定设置。区检察院机关政法专项编制112名。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附近的司法局
汉阳区司法局

汉阳区司法局于1980年12月18日恢复组建,是区委、区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承担着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普法依法治理、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律师管理等职能。近年来,局党组一班人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的领导下,在全区人民的大力支持下,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尽职尽责,依法行政,竭诚服务,为构建“平安汉阳”、“和谐汉阳”充分发挥了政法战线“第一道防线”的职能作用。

房县司法局

(一)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的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和对外法制宣传以及法治竹溪建设实施县市区和 工作。 (三)抓好全县基层司法所建设,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指导、监督、管理全县的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公证和司法鉴定工作。 (五)指导全县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抓好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管理全系统干部人事和警务工作。负责全系统的法制工作、信息网络建设。负责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国有资产和财务装备工作。

咸安区司法局

(一)制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规章,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 (二)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劳动教养工作。 (三)制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处、和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四)指导、监督全市的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五)指导、监督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六)指导、管理全市律师协会、公证员协会、法学会的工作。 (七)指导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乡镇(街道)法律服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八)指导、管理全市司法统一考试工作。 (九)指导县、市法律学校(培训机构)的法学教育工作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

汉南区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荆州市沙市区司法局

沙市区司法局位于荆州市沙市区碧波路中段,成立于1994年12月,现有行政在编人员31人,其中中共党员28人,全局干警均为大专以上学历。自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以来,我局以“争先进、创一流”、“争创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干警)”、争创开展“百个文明窗口单位”和向任长霞、靳光雄学习等活动为载体,通过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狠抓干警队伍建设,认真履行法律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工作职能,圆满地完成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为维护全区社会稳定,为“工业兴区”保驾护航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显著成效。

武汉市司法局

武汉市司法局是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担负劳动教养、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教育和人民调解等项司法行政任务。主要职能有: (一)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计划、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劳动教养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监督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工作。 (三)拟定全市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区、各行业的法制宣传工作;负责依法治市(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市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管理全市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学研究等法律社团的活动。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附近的法院
钟祥市人民法院

钟祥市人民法院建于1951年6月。辖区有17个镇2个乡3个街道办事处,辖区面积4488平方公里,辖区人口103.1万。全院有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167人,其中在职121人,95%的人员拥有本科以上学历,大专以上学历100%。法院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第一庭、审判监督第二庭、执行局、司法鉴定科、法警大队、政治处、办公室、司法行政科、监察室14个职能部门与郢中、丰乐、胡集、磷矿、石牌、旧口、柴湖7个人民法庭。

恩施市人民法院

恩施市人民法院机关内设办公室、刑庭、民一庭、行政庭、执行局等机构13个,在全市10乡3镇设立中心法庭6个、便民办案组7个。市编委已批复同意设立恩施大峡谷旅游景区人民法庭建制,目前正在积极争取审判管理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单列。我院现有干警职工共计146人。院机关占地面积16亩,建有办公楼、审判楼各1栋,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新建的6个中心法庭占地面积共10.3亩,审判综合楼建筑面积共8045平方米。全院共有车辆18台、电脑90台。信息化建设跻身全省法院先进行列,完成了法院系统四级专网建设,建有视频会议室及数字化刑事审判法庭、庭审指挥中心。2008年10月在全州法院系统率先建成安检防控系统,在审判区、办公区、宿舍区安装“电子眼”42个,推行“进院安检”制度。各人民法庭设立驻警室,配备了协警和相关警械装备。

孝昌县人民法院

1993年6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孝昌建县,同时成立了孝昌县人民法院,辖12个乡镇,1个开发区和1个风景旅游渡假区,面积1417平方公里,人口65万。孝昌县人民法院共有21个内部机构,即:政治处、办公室、纪检组、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信访接待中心)、司法警察大队、执行局、司法技术科、工会、城关人民法庭、王店人民法庭、小河人民法庭、周巷人民法庭、邹岗人民法庭、白沙人民法庭。现有工作人员143人,其中法官55人,大专以上学历89人,研究生2人,年审、执结各类案件1500余件。

丹江口市人民法院

丹江口市人民法院位于市区沙陀营路405号,现有在职干警118名,其中党员109人,具有审判资格人员69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干警为79%(其中研究生学历3人),内设机构20个,6个派出人民法庭,13个党支部。全院年平均审执各类案件3000件,审判、执行工作呈现“四升三降”态势,工作中以调解优先,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积极营造“大调解”工作格局;“三竞三评”司法技能竞赛活动不断深化,纪律作风全面整顿,法院文化建设形式多样,服务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成效明显。

团风县人民法院

团风县地处长江中游北岸,下辖8镇2乡和1个国家级经济开发区,有286个村和10个居委会,总面积838平方公里,总人口38万人。团风县人民法院于1996年5月设立团风县时成立,院机关占地17亩,建有办公楼、审判楼、综合楼,总建筑面积6000余平方米。设有5个审判庭、6个基层法庭和7个综合部门,担负着全县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审判和执行工作职责。我院现有在编人员74人。

竹山县人民法院

竹山县人民法院在新中国法制建设中,经历了创建、发展、挫折、恢复、全面完善和发展五个阶段52年的风雨沧桑,已建立和完善12个机关内设庭室和13个人民法庭,在编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88人。拥有审判、办公、生活设施16000余平方米,机关内设单位和人民法庭配备了必要的交通、通讯工具和现代办公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