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松滋市人民检察院地处。松滋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及派驻检察室:松滋市人民检察院分别在新江口、刘家场、沙道观和西斋设有中心检察室。

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12个,在职干警62名,其中法学硕士研究生2名,法学学士2名,在职大学毕业生36名,大专毕业生23名。退休退养干部27名。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了院党组,内设1个机关党总支、6个党支部。新修建了5000多平方米的现代化综合办公大楼和6000平方米绿化园区,建立了信息平台,开通了局域网,配备了办案及工作用车18台,具备了较完善的业务装备及工作条件。

襄樊市襄阳区人民检察院地处湖北省襄樊市荣华路6号。襄樊市襄阳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1987 年 7 月,经中共宜昌市委批准成立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检察院筹备小组,暂设二科一室,即刑事检察科,经济检察科,办公室,业务工作由宜昌市人民检察院领导。 1987 年 11 月 19 日 经西陵区一届一次会议选举,并报市人大批准,于 1988 年 7 月 1 日 ,西陵区人民检察院正式挂牌成立,内设机构为办公室、批捕科、起诉科、经济检察科。 西陵区检察院现内设机构为 11 个,即政治处(内设宣传科)、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渎职侵权局、反贪污贿赂工作局(内设侦查科、职务犯罪预防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科、检察技术科、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下设 1 个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检察院地处湖北省十堰市车城路45号。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地处湖北省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184号。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一)制订司法行政工作管理办法,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 (二)制订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和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导、监督全县的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四)指导、监督县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五)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及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六)指导、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工作;负责地方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清理、汇编工作。 (七)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审批及分配。

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情况的调查与综合;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局机关重大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协助局领导处理政务和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各科室之间的工作关系;负责做好宣传、信息、文电处理、文秘、档案管理、保密、信访、接待上传下达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和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管理机关经费和其它专项经费,指导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拟定加强财务管理,提出资金运用效率的意见、建议和办法;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用车辆和机关行政管理及后勤服务工作。

沙市区司法局位于荆州市沙市区碧波路中段,成立于1994年12月,现有行政在编人员31人,其中中共党员28人,全局干警均为大专以上学历。自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以来,我局以“争先进、创一流”、“争创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干警)”、争创开展“百个文明窗口单位”和向任长霞、靳光雄学习等活动为载体,通过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狠抓干警队伍建设,认真履行法律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工作职能,圆满地完成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为维护全区社会稳定,为“工业兴区”保驾护航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的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和对外法制宣传以及法治竹溪建设实施县市区和 工作。 (三)抓好全县基层司法所建设,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指导、监督、管理全县的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公证和司法鉴定工作。 (五)指导全县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抓好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管理全系统干部人事和警务工作。负责全系统的法制工作、信息网络建设。负责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国有资产和财务装备工作。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黄冈市司法局是黄冈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是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自1981年恢复重建以来,在历届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司法厅的指导支持下,组织机构日益健全,干警队伍日益壮大,目前已有8个职能科室,下有市劳教所、市公证处、市工贸中专及7个合伙制律师事务所,黄冈市司法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黄冈市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也设在局内。职能作用也在不断加强,担负着管理、指导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律师、公证、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司法考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十多项业务工作,在全市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目前,全市11个县、市、区都建立了司法局。全市法律服务机构有律师事务所34个,执业律师180名;成立了12个公证处,有执业公证员47名;有乡镇法律服务所109个,注册法律服务工作者337人。

嘉鱼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1年6月,1967年因“文革”被“夺权”,1968年被军事管制,1973年恢复建制。全院干警由最初不足10人发展到现在已有正式干警66人,机构设置由最初的“两庭一室”(刑事庭、民事庭、办公室)发展到现在已有执行局、法警大队两个副科级单位和22个处、庭、室、科二级单位。审结案件大幅增长,1979年前三年平均年结案160.7件,2009年至2011年三年平均年结案2678.3件。基础建设不断升级。1979年法院全院干部挤在建筑面积200平方米的两层楼上办公,2007年在鱼岳镇迎宾大道建起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共8层的审判综合大楼。

汉江中院直接隶属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地点设在仙桃市,辖区范围为天门、潜江、仙桃三个省直管市,辖区人口420余万,辖区面积8000余平方公里。自1999年10月成立以来,汉江中院在湖北省高级法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辖区各直管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政务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各项工作均取得长足的进步,为实现公平正义、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和谐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在辖区人民群众心目中树立起了严格公正文明司法的良好形象。根据审判工作需要,经中央及省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中院内部设置9个审判业务部门和5个综合职能部门,即办公室、政治部、监察室、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司法鉴定室、司法警察支队。

咸丰县法院成立于1953年6月。现设置政治处、办公室、监察室、纪检组、审监庭、审管办、司行科、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执行实施庭、执行裁决庭、法警大队等17个内设机构,派出活龙坪、尖山、清坪、甲马池、高乐山五个中心法庭。全院在职在编干警77人,退休干警42人、其它工作人员15人。领导班子成员7人,即院长1人,副院长3人、纪检组长1人、执行局长1人、政治处主任1人。

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下辖大冶市、阳新县(1997年增辖)、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下陆区、铁山区六个基层法院,33个人民法庭,现有干警547人。近几年来,黄石两级法院在地方党委、人大、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和指导下,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为黄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黄陂区人民法院编制人数为177名,现有在职在岗干警151人。法学本科以上学历112人,占74.2%,其中研究生学历6人;法官87人,高级法官39人,其中一线办案法官78人,占89.6%。经过2003年机构改革和近几年来部分机构调整,黄陂区人民法院目前设置13个机关职能部门和11个派出人民法庭。审判委员会共由17人组成。

麻城市人民法院概况麻城市人民法院于1951年11月正式设置,后几经撤并,于1972年12月恢复。麻城市人民法院位于麻城市金桥大道202号,占地28亩,建筑面积5400平方米,其中审判大楼2600平方米,配套用房650平方米,干警宿舍2300平方米。辖区内有19个乡镇,面积3604.68平方公里,人口130万。为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发展的需要,麻城市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和内设机构也相应多次作了调整,现有班子成员9人,审委会委员16人。内设机构18个,其中副科级机构2个。设置人民法庭11个。麻城市人民法院有一支具有较高政治业务素质的干警队伍,现有正式在编干警153人,其中法官107名、书记员29名,司法警察1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