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 更新时间:2023-11-28 21:28:19 手机端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机构简介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是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下辖的 6 个区级检察院之一。其前身为上步区人民检察院, 1983 年 5 月开始筹建, 1984 年 7 月 2 日 正式挂牌办公, 1990 年 11 月 28 日 更名为福田区人民检察院。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共设有政治处、反贪局(下设侦查指挥中心、侦查一科、侦查二科)、机关党委、办公室、案件管理科、公诉一科、公诉二科、侦查监督科、渎职侵权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监所检察科、检察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全院现有在编人员 135 人,检察雇员44人。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电话号码
电话:0755-838*****[点击查看电话]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地址在哪里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西门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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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检查长
检查长: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名单
领导班子名单: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上班时间
上班时间:9:00--18:00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邮编
邮编:518000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附近的检察院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1979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检察院,设立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深圳特区检察机关由此诞生。 二十多年来,深圳市检察机关随着深圳特区的繁荣昌盛不断发展壮大,己由原来的市院发展到目前市院和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宝安、龙岗6个区院,检察队伍也由最初的13人发展到1030人,其中研究生86人。市院内设政治部(含干部处、组织教育处)、反贪局(含综合处、侦查一处、侦查二处、案件协查处)、侦查监督一处、侦查监督二处、公诉一处、公诉二处、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渎职侵权检察处、职务犯罪预防处、监所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检察技术处、控告检察处(举报中心)、申诉检察处(刑事赔偿办公室)、检察委员会办公室、监察室共20个部门,直属行政单位1个(法警支队),直属事业单位3个(机关服务中心、司法会计鉴定中心、侦查技术训练基地)。全市现有检察干警编制1195名,市院编制389名,干警362人。

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

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于 2005 年 9 月 28 日,其前身是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现有干警等 55 人,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地处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友谊路 101 号怡丰楼南侧。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下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反渎职侵权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增城市人民检察院

增城市人民检察院(原增城县人民检察院)坐落于争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示范点和广州东部现代化生态新城区的美丽城市增城,成立于1955年6月,1966年因“文化大革命”而机构中断,1978年6月,增城县人民检察院恢复重建,1992年因增城撤县建市,更名为“增城市人民检察院”。 增城市人民检察院设置有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11个内设机构、1个直属行政单位和1个直属事业单位,具有政法专项编制96个,事业编制13个,检察文员名额9个,现有检察官50名(其中检察员38名,助理检察员12名),书记员15名,法警8名,无法律职称公务员14名(含试用期公务员),事业编人员13名,文员8名,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检察院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检察院地处汕头市潮阳区新华大道东段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下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反渎职侵权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韶关市武江区检察院

韶关市武江区检察院地处广东省韶关市五祖路。韶关市武江区检察院 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下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反渎职侵权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地处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6号,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下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反渎职侵权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附近的司法局
五华县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 订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管理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三)管理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 (四)指导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及基层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参 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五)负责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及参与指导依法治理工作,承 担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负责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七)负责实施司法考试的组织工作。 (八)抓好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局 机关、各镇司法所及公证、律师的人事工作。

乐昌市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揭阳市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惠州市惠阳区司法局

惠阳区司法局是惠阳区人民政府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是: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管理、指导全区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协调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法律援助、“12348”法律服务工作。 建国初期,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设立中央司法部和省、市司法厅、局。1959年第二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撤销,其主管的工作交由人民法院管理。1979年,中央决定恢复各级司法行政机构。惠阳县司法局1981年2月经县政府批准(惠府发<1981>19号文)设立,内设科室有办公室、基层股和宣教股。 1984年,增设法律顾问处和公证处2个业务部门。

梅州市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蓬江区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附近的公安局
中山市公安局三角镇分局

中山市公安局三角镇分局位于三角镇高平大道39号,搭乘34路, 302路可以到达。 该分局的主要职能是负责本区域的公安工作: (一)维护全市社会政治、治安稳定,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二)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三)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四)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危险品。 (五)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六)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七)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八)管理户政、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游的有关事务。 (九)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负责看守所、拘留所、收教所、强制戒毒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等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东莞市公安局茶山分局

东莞市公安局茶山分局则主要负责茶山镇的的公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性公安法规、规章;部署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落实。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掌握、分析、预测社会治安新情况、新问题,为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3)指导公安机关组织建设和公安民警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公安边防、消防部队的建设、领导工作。 (4)指导对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对重大案件、重大事件的侦查、处置,必要时直接侦查、处置。 (5)管理和指导出入境工作、边防管理工作和外国人在东莞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6)管理和指导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7)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8)管理和指导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9)负责保安行业的管理,监督《广东省保安服务条例》在我区的实施。 (10)负责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收教所的管理工作;承办劳动教养审批工作。 (11)指导并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和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负责对经济民警的管理工作。 (12) 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协调全市各公安分局侦办经济犯罪案件,参与或直接侦办经济犯罪大要案件;加强我市经侦部门基础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及时收集整理经济犯罪信息。 (13)组织实施对来莞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省主要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 (14)组织公安科研工作;规划公安通讯、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为各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后勤、装备等服务。 (15)负责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16)负责本市公安机关与港澳地区警方和国际刑警组织的联络、交往和协作。 (17)指导、检查、督促各级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民警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18)指导森林等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韶关市公安局宝山分局

韶关市公安局宝山分局位于韶关市曲江区。该分局的主要职能是负责本区域的公安工作,如下: (一)维护全市社会政治、治安稳定,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二)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三)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四)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危险品。 (五)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六)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七)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八)管理户政、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游的有关事务。 (九)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负责看守所、拘留所、收教所、强制戒毒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等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茂名市电白县公安局森林分局

茂名市电白县公安局森林分局位于电白县政法街政法路。 该分局的主要职能是: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县党委、政府和公安、林业部门有关森林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部署、指导开展本县辖区森林公安工作,负责抓好县森林公安队伍的教育管理,不断加强森林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建设。 2、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全面开展森林刑事案件、林区治安案件、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秩序,保障林业生产建设顺利进行。 3、掌握信息,分析预测辖区林区治安形势,处置林区突发事件,组织开展林区治安重点整治,推行林区治安综合治理,组织落实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建设,指导、监督森林派出所的执法等业务活动。 4、规范、发放全县森林公安警用装备、车辆、通信信息系统,提高信息、技术等工作,负责做好民警警衔等工作。 5、承办县委、县府、政法委及上级公安部门,林业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汕尾市公安局森林分局

汕尾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位于汕尾大道汕尾大道北香洲头林业局,距离市电信大厦仅400米。 该分局的主要职能是负责本区域的公安工作: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县党委、政府和公安、林业部门有关森林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部署、指导开展本县辖区森林公安工作,负责抓好县森林公安队伍的教育管理,不断加强森林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建设。 2、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全面开展森林刑事案件、林区治安案件、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秩序,保障林业生产建设顺利进行。 3、掌握信息,分析预测辖区林区治安形势,处置林区突发事件,组织开展林区治安重点整治,推行林区治安综合治理,组织落实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建设,指导、监督森林派出所的执法等业务活动。 4、承办县委、县府、政法委及上级公安部门,林业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区分局

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区分局位于韶关市陵南路1号,距离浈江区政府64 米。 该分局的主要职能是负责本区域的公安工作: (一)维护全市社会政治、治安稳定,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二)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三)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四)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危险品。 (五)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六)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七)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八)管理户政、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游的有关事务。 (九)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负责看守所、拘留所、收教所、强制戒毒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等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附近的法院
徐闻县人民法院

徐闻县人民法院诞生于新中国成立之初,发展于改革开放,壮大于二十一世纪。自1950年4月建院时的7人,发展到现在定编97人,在职干警91人,聘用人员14人;从最初的1个法庭,发展到今天15个部门和4个人民法庭。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山中院成立于1988年,下辖2个基层法院,分别是中山市第一、第二人民法院,基层法院派出人民法庭7个。全市法院现有在编干警689人,其中中院211人,基层法院478人;中级法院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占总数的98%,其中硕士以上学历58人。2010年,全市法院共办结各类案件41912件,同比增长10.7%,其中,中级法院办结各类案件4834件。全市法官人均结案165件,是全省法官人均结案的1倍多。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湛江中院下辖10个基层法院、24个人民法庭。两级法院在编干警1118人。其中,中级法院在编干警230人,有审判职称135人,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的法官占81.8%,已获法律硕士学位的法官31人。两级法院均配备了较强的领导班子。中院目前班子成员有11人,50岁以下的3人,本科以上学历的11人。10个基层法院院长中,50岁以下的9人,本科以上学历的10人。中院内设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政治处、执行局(下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研究室、办公室、审管办、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司法行政科、司法警察支队等20个职能机构。

源城区人民法院

源城区位于河源市的南部,北连东源县、南邻惠州市,是客家古邑、万绿河源的唯一市辖区和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目前,源城区下辖2个镇、5个街道办事处,总面积364.8平方公里,人口约46万人。源城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88年,设刑事审判庭、少年法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政工科、办公室、研究室、法警大队等14个部门。现任院长刘洪天。建院以来,源城区人民法院坚持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的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以确保司法公正为核心,以司法为民为重点,以司法能力建设为重点,以推进法院改革为动力,以强化队伍建设为根本,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保障改革、促进发展、维护规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东源县人民法院

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东源大道

曲江区人民法院

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马坝大道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