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渡监狱成立于1984年11月,位于昆明市东郊。现有8个监区, 23个业务科室。 建监25年来,历届监狱党委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监狱工作方针,建立了一整套刑罚执行和监管改造罪犯的制度,成功地改造了一大批服刑人员,使他们回归社会后成为守法公民和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云南省元江监狱(云南省元江农场)始建于1954年,地处具有“哀牢明珠”、“天然温室”之美誉的元江县,年平均气温23.8℃。经过几代人的开拓,现占地面积18000余亩,可耕地面积9600亩。如今,共有警察工人近千人。目前机关设有政治处、办公室、工会、狱政科等近三十个科室,所辖基层单位10个。建狱五十多年来,一直担负着执行刑罚、维护社会稳定等重大任务,为促进社会发展稳定和地方经济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云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原称云南省少年犯管教所)处于安宁市境内,始建于1957年5月13日,历经与云南省第三监狱合并、恢复重建,于2003年8月,按照司法部统一要求并经省政府批准,更名为云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未成年犯管教所是监狱的一种类型,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

云南省景洪监狱(企业名称:云南省普文农场),建于1955年1月,坐落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的北大门——普文镇辖区。东西宽1-4公里,南北长约17公里,面积约40平方公里;坝区平均海拔846米,属于亚热带季风雨林气候,年平均气温21℃。 机关设置21个科室,有6个押犯监区,狱属事业单位有医院,纯工人单位有茶厂、胶厂、农业分场、建筑公司、电站。

云南省保山监狱座落于云南省西部的保山市区。保山是云南开发最早的地区之一,人杰地灵,民风淳朴,历史人文积淀深厚,是古代著名“南方丝绸之路”的要冲和中缅贸易集散地。保山自然景观神奇秀美,气候温和,是最适宜人类居住的地方。

云南省小龙潭监狱始建于1953年,既是云南省重要的关押改造罪犯的场所,又是重要的能源生产基地。小龙潭监狱经过五十六年的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开拓创新,先后建成了部级优秀特殊学校、国家二级企业、全国首批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国家特级安全高效露天煤矿、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三次荣记司法部“集体一等功”,荣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等国家和省部级荣誉称号60多项。1997年晋升为副厅级单位,目前已发展为5个监区、1个机修总厂、1个搬迁农场、1所医院和1所技工学校的大型监狱,并跨入了千万吨级煤炭企业行列。

一、贯彻贯彻党发和政府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协助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指导监狱、劳教所工作。 三、制定全市的法制宣传教育与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和协调各县区、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工作。 四、指导和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五、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的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工作;管理玉溪市律师协会。 六、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公证工作;指导公证业务活动。 七、负责组织全市初中级公证员、律师的职称评聘,及市局所属公证处、律师事务所主任的聘任和年度考核工作。

楚雄市司法局是楚雄市人民政府的司法行政职能部门,于1981年2月重新组建,1983年12月正式成立,担负着楚雄市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社会矛盾调处、“148”协调指挥、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政工科、普法宣传科、基层科、社区矫正办公室、法律援助中心、社会矛盾调处中心、“148”协调指挥中心8个科室;下辖15个乡(镇)司法所、18个法律服务所、2个律师事务所。司法行政干警编制62人,现有在职干警60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的54人,占总人数的90%,35岁以下的29人,占总人数50%,体现了司法行政队伍专业化、知识化、年轻化的特点。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是主管全州司法行政工作的州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是州政法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担负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教育三大职能。

一、贯彻贯彻党发和政府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协助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指导监狱、劳教所工作。 三、制定全市的法制宣传教育与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和协调各县区、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工作。 四、指导和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五、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的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工作;管理玉溪市律师协会。 六、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公证工作;指导公证业务活动。 七、负责组织全市初中级公证员、律师的职称评聘,及市局所属公证处、律师事务所主任的聘任和年度考核工作。

一、贯彻贯彻党发和政府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协助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指导监狱、劳教所工作。 三、制定全市的法制宣传教育与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和协调各县区、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工作。 四、指导和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五、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的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工作;管理玉溪市律师协会。 六、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公证工作;指导公证业务活动。 七、负责组织全市初中级公证员、律师的职称评聘,及市局所属公证处、律师事务所主任的聘任和年度考核工作。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龙陵县人民法院内设19个庭室,其中内设机构16个,派出法庭3个。

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宁阳路南段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2年11月,现址位于普洱市思茅区龙生路85号,占地面积23亩,作为主体建筑的审判综合大楼共5层,总建筑面积6283.77平方米。全院人员编制数79人,现有在职人员71人:审判员51人,书记员10人,法警11人。内设机构15个:办公室、政治处、纪检监察室、人民陪审员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法警大队、司法技术科。1个派出机构:思茅港人民法庭。

多年来,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党委的领导和人大、政协及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在政府的支持下,坚持公正与效率为核心,以队伍建设为重心、以审判工作为中心、以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丽江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及时有效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10多年来,结案率保持在99%以上,干警中无违法违纪问题,受到党委和上级法院的多次表彰。1987年至2001年保持着省级“文明单位”称号。1997年和1999年,两次被省高级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1999年7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成为云南省法院系统建国以来首先获此殊荣的中级法院。

迪庆州两级法院包括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香格里拉县人民法院、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德钦县人民法院,全州共计5个派出法庭。近年来,全州两级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新时期“三个至上”的科学总结和新要求,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作为始终坚持的指导思想,以审判、执行工作为主要任务,以队伍建设为重点,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以基层建设为基础,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深入推进思想大解放,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为契机,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和“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全面加强审判工作。2009年底,全州法院系统有行政编制(不含工勤编)193人(实有16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