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全省司法所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的意见》,扎实推进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基层司法所干部队伍,更好地发挥各项职能作用,根据<漳州市司法局关于全市司法所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精神,决定从今年4月起至11月在全县司法所开展岗位练兵活动。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市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主管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 三、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基层司法所和司法助理员以及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指导管理全市社会矛盾、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负责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具体负责全市综治委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集美区司法局内设3个科1个办公室和6个派出司法所及二个下属单位。

负责全县司法系统工作情况的调查与综合,研究制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规划、负责全系统装备的计划、审核和分配;负责局机关重大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检查落实;协助局领导组织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各科室之间的工作关系;负责综合性文件报道的起草;负责做好信息简报的收集编发,文电处理、文秘档案设施和司法局印章的管理;负责保密、信访、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负责主管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全市各乡(镇)、街道和市直各单位及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市普法办公室、依法治市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负责全市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报名工作; (四)负责制定全市法学教育计划,管理和指导全市法学教育工作; (五)管理、监督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业务工作; (六)管理、监督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工作;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依法治县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做好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实施工作;指导全县的依法治理工作。 3、管理、指导全县律师、法律顾问工作和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4、管理、指导全县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5、管理、指导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6、管理全县公证工作。 7、管理、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助乡镇管理全县的司法助理员队伍;指导全县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负责“148”协调指挥中心工作。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

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文昌路

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巷东路26号

1972年10月,莆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成立,管辖莆田、仙游、福清、闽清、闽侯、永泰、长乐、平潭八个县人民法院。1983年11月,改名为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莆田县、仙游县、城厢区、涵江区四个基层法院。2002年10月,适应莆田市行政区划调整需要,撤销莆田县法院,增设荔城区法院和秀屿区法院。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址坐落于东园东路1069号,由办公大楼、审判法庭和法警训练馆三幢建筑物组成,呈“品”字形分布,错落有致、庄严肃穆。中院内设机构有:政治部、机关党委会、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审判庭、林业庭、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执行局、办公室、研究室、监察室、法官培训处、法警支队、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调解衔接办公室、司法技术工作室、文化活动中心。

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现设有14个审判业务部门,分别是: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民事审判第五庭、民事审判第六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执行局、研究室;设有5个综合部门,分别是:政治部、纪检监察室、办公室、司法行政处、法警支队。另外,根据工作需要,还设有机关党委、新闻中心、工会、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法官服务中心等机构。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辖古田、福安、蕉城、周宁、福鼎、霞浦、柘荣、寿宁等8个基层人民法院。

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靖安路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