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定市南市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84年1月。目前共设23个职能部门,其中综合业务部门4个,分别是政治处、办公室、调研室、监察室;审判业务庭室15个,分别是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一庭、审判监督二庭、立案庭、执行局、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法警队、信访办、对外委托办、调解中心;派出基层法庭4个,分别是杨庄法庭、五尧法庭、焦庄法庭、南大园法庭。2005年南大园法庭和五尧法庭已分别撤并到焦庄法庭和杨庄法庭合署办公。

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人民路47号

饶阳县是传统的农业县,地处冀中平原,是三市七县交界处,总面积573平方公里,人口30万,辖3镇4乡,197个行政村。饶阳县法院现有在职干警67人,设有12个机关庭室和城关、五公、尹村、留楚4个基层法庭。近几年来,饶阳法院在党委的领导下,在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主线,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进展。2008年被省高院记集体一等功,2009年被最高院确定为全国案件质量监督管理试点法院,2010年被省高院记集体二等功,并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清积工作先进法院”、“全省审判管理工作先进法院”等荣誉称号。

河北省张家口市赤城县汤泉河北

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中昌路28号

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幸福中街

河北省邢台市公安局位于河北省邢台市市辖区郭守敬北路91号,搭乘3路, 4路, 5路, 6路, 7路, 8路, 9路, 10路, 11路, 12路公交车到曹演庄,再步行300 米左右即可到达。 该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警徽

张家口市公安局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盛华西大街纬一路,搭乘公交车10路, 12路到桥西法院,再行走250 米即可到达。 该局 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河北省武安市公安局位于邯郸市武安市塔西路14号。其下设 指挥中心、政治处、督察大队、国保大队、经文保大队、治安大队、出入境科、财务科、户政科、户籍科、法制科、信访科、看守所等机构。 该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沧州市公安局既是对全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进行管理、组织和协调的领导机关,又是直接指挥和参与侦破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和经济犯罪案件,查处治安案件,处置突发事件,管理社会治安的实战部门。 设置有办公室,政治部综合处,政治部人事处,政治部宣传处,政治部教育处,装备财务处,指挥中心,科技通信处,法制处,控告申诉处,出入境管理处,户政管理处,审计处,流动人口管理处,老干部处,监所管理处,机关党委办公室,纪委 (监察) ,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经济保卫分局,治安警察支队,行动技术支队,刑事警察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巡警特警支队,交通警察支队,警官培训中心,第一看守所,第二看守所,网络警察支队,警务督察支队等31个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在编干部职工1333人。

河北省南宫市公安局位于河北省邢台市南宫市南街,联系方式为:0319-5222591。 该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沙河市公安局是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成立于1940年,原称沙河县公安局,坐落在沙河县城关,1971年随县政府迁至褡裢镇。1987年沙河撤县改市,沙河县公安局随之改名为沙河市公安局,现位于太行西街30号。 目前,全局按照业务不同设10个职能综合科室, 6个直属大队,按照行政区域划分下辖11个行政派出所、5个治安派出所和1个看守所。 在沙河正朝着向现代化城市迈进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征程中,沙河警方将忠实履行自己的神圣职责,向着“构建和谐沙河”的目标奋进,牢固树立“服务乡镇、服务农村、服务百姓、服务企业”的工作理念,积极打造公共服务型公安机关,为富民强市、加快经济发展,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