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成立于2008年6月,位于火炬大街998号附1号,坐落于风景秀美的艾溪湖畔。辖区为江西省唯一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含昌东镇、麻丘镇及艾溪湖管理处,面积231平方公里,人口50万。我院现有内设机构9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处、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法警大队。现有在编干警35人。2013年2月,我院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并荣获“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先进集体”“全省优秀法院”“全省法院反规避执行活动先进单位”“全市优秀法院”全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市级文明单位”等集体荣誉50余项。

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班子组成情况:一正三副,另两名党组成员。现有机构18个,其中内设机构13个,下辖人民法庭5个。全院现有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88人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现在办公地址位于上饶市信州区滨江西路44号。新审判综合大楼于2010年6月份正式开工建设,经过一年多时间的紧张施工,大楼主体工程现已完成。近年来,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和弘扬“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积极践行能动司法,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近几年来,我院曾荣获最高法院、盛市法院和政法系统授予的人民满意的法院、全国调解先进单位、青少年维权岗及各项先进集体称号17次。“十佳”、“优秀”先进个人和法官称号32人次。珠山区人民法院在区委正确领导和区人大、上级法院的有效监督、指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公正效率为主题,以一心为民为基点,牢固树立大局、服务、创新意识,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的神圣职责,坚持依法“严打”方针,惩恶扬善。精心审理民商事案件,促进瓷都经济繁荣发展。认真审理行政诉讼,强化非诉行政执行和协调案件,严格规范执行活动,建立执行平台网络,加大执行力度。做好审判监督,确保案件审理质量,强化宗旨服务意识,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加强教育和监督,提升整体队伍素质。

江西省上犹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3月,现有12个内设机构和3个人民法庭,有正式在编人员62人,其中,法官39人、司法警察8人、书记员15人。现任党组书记、院长罗松带领下的新一届领导班子,在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政府、政协的关心和支持以及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围绕“一个主题”,抓好“三件大事”,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和调研宣传信息、司法警察工作取得了优良的成绩,进入全市法院先进行列。

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前身为江西省人民法院赣西南分院,成立于1950年4月。1951年7月改称为赣州分院,1954年6月改为赣南分院,1955年2月改称为江西省赣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64年6月改称为赣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98年12月国务院批准赣州撤地设市,1999年7月1日改称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内设办公室、政治部、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行政庭(与赔偿委员会合署办公)、审监庭、执行局、研究室、法警支队、司法技术处、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监察室等机构,下辖瑞金、兴国、章贡区、赣县、上犹、崇义、南康、大余、信丰、龙南、全南、定南、安远、寻乌、于都、会昌、石城、宁都、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9个基层法院,基层法院共派出66个人民法庭。市中级法院现有中央政法编制147名,在职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141名。

1949年4月,上饶县人民法院正式成立,现位于上饶县旭罗大道。上饶县人民法院现有机构19个,其中内设机构13个,下辖人民法庭6个。在职人数现已发展到99人,其中干部90人,职工9人;党员84人(含退休干部18人)。文化结构为:研究生学历5人,占5.6%;本科学历41人,占45.6%。性别结构为:男性71人,占总人数79%;女性19人,占21%。年龄结构为:全院平均年龄41岁,其中男干警平均年龄42岁,女干警平均年龄39岁。近年来,上饶县法院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按照“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市优秀法院,最近还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省委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