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人民法院 更新时间:2024-04-27 17:08:37 手机端
房县人民法院机构简介
房县人民法院始建于1951年9月,内设机构14个,基层中心人民法庭9个,辖20个乡、镇、场,辖区面积5110平方公里,人口50多万,是全省管辖面积最大的基层人民法院。该院曾被省高院授予“2005年度全省先进人民法院”、“2006年度全省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连续三年被有关部门评为盛市级文明单位和市级最佳文明单位。房县法院始终忠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紧抓“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依靠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扎实开展审判工作,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社会政治稳定,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
房县人民法院电话号码
电话:0719-32*****[点击查看电话]
房县人民法院地址在哪里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房县神农路68号
房县人民法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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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人民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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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人民法院法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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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人民法院邮编
邮编:442000
房县人民法院办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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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人民法院附近的法院
谷城县人民法院

谷城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1年,现有内设机构16个,即办公室、政治处(副科级单位)、监察室、刑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法庭工作指导处)、行政庭、执行工作局(副科级单位、与执行庭合署办公)、法警大队(副科级单位)、审判监督庭、立案庭、司法技术科、书记员管理处、审判管理办公室。派出人民法庭9个,即城关法庭、过山法庭、石花法庭、五山法庭、盛康法庭、冷集法庭、庙滩法庭、茨河法庭、紫金法庭。全院在职干警107人,本科以上学历占89.7%,其中法学硕士6人。

郧西县人民法院

郧西县人民法院,设立于1952年1月,文革中瘫痪,其职责由军管小组行使。1972年恢复设立县法院,到1999年,下设有14个人民法庭。2000年经省高院和县委批准,对下设的14个人民法庭合并为8个中心法庭。编制为94人。现有在编干警81人,内设15个庭(局)、处、室、科、队,派出8个中心法庭。郧西法院建院以来,累计审判刑事、民商事、行政及执行各类案件共计5万余件。近年来,年均审、执案件在2000件左右,为郧西的稳定与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郧西法院办公楼位于郧西大道65号。在盛市法院和县四大家关心支持下,在郧西大道(林业局与天厦公司之间)征地15.3亩,新建一座审判综合大楼,将于2008年9月投入使用。

下陆区人民法院

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法院始建于一九八0年,现有在职干警42人(其中有5个事业编),内设刑事审判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执行庭、立案庭、新下陆法庭、老下陆法庭、法警队、政治处、院办公室、纪检组等十二个庭室队,每年受理和审结案件800件左右,经过二十多年艰苦创业,现建有3600余平方米的办公大楼和4000余平方米的审判法庭大楼,办公、交通、通讯实现现代化,开通了网络建设。

硚口区人民法院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2年8月,1997年1月迁入现办公地点。我院现有专项政法编制185人,实有170人(法官111人),具有大学及大学以上学历的115人,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的12人。全院内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庭、汉正街小商品市场法庭、仁寿法庭、长丰法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等12个业务庭,其中民事审判第三庭是全市唯一专职审理房地产纠纷的审判庭。我院另设有政治处、机关党委、办公室、监察室、司法行政科、法警大队、审判管理办公室、信访办公室等8个综合职能部门。

咸丰县人民法院

咸丰县法院成立于1953年6月。现设置政治处、办公室、监察室、纪检组、审监庭、审管办、司行科、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执行实施庭、执行裁决庭、法警大队等17个内设机构,派出活龙坪、尖山、清坪、甲马池、高乐山五个中心法庭。全院在职在编干警77人,退休干警42人、其它工作人员15人。领导班子成员7人,即院长1人,副院长3人、纪检组长1人、执行局长1人、政治处主任1人。

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2006年6月26日,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挂牌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苏泽林,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郑少三,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瑞科等参加揭牌仪式。苏泽林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对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的成立表示祝贺。他希望武汉铁路两级法院提高执法水平,建一流队伍,更好地完成新时期人民法院的各项审判任务。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接受武汉铁路局党委的领导和省高院的监督和指导,下辖武汉铁路运输法院和襄樊铁路运输法院。武汉铁路局管辖有京广、京九等重要线路39条,连接湖北、河南等6省,线路全长6393.423公里。武汉铁路运输法院最早成立于1981年,1983年划归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管辖。

房县人民法院附近的检察院
宜城市人民检察院

宜城市人民检察院地处湖北省襄樊市宜城市振兴大道302号。宜城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竹溪县人民检察院

竹溪县人民检察院地处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北大街10号。竹溪县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武汉市人民检察院

武汉市人民检察院的前身是组建于1950年的武汉市人民检察署,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走过了半个多世纪的光辉历程。1978年12月,武汉市及区(县)院得以重建。 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内设办公室、政治部、侦查监督处、公诉处、二审检察处、反渎职侵权局、反贪污贿赂局、侦查指挥中心办公室、监所检察处、控告申诉处(含举报中心)、民事行政检察处、检察技术处(含检察技术检验鉴定所)、职务犯罪预防处 法律政策研究室、监察处、老干处、行政装备处、司法警察支队等十八个部门。下辖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东西湖、汉南、蔡甸、江夏、黄陂、新洲等13个区人民检察院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及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08年底,全市检察机关在编人员1493人,市院在编340人。市院党组成员8人,正副检察长6人(副检察长中民主党派人士1人)。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成立于2001年7月,办公地设在仙桃市,下辖仙桃、潜江、天门三个直管市检察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内设有办公室、政治部、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侦查监督处、公诉处、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监所检察处等机构。

京山县人民检察院

京山县人民检察院地处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大中路。京山县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荆门市人民检察院

荆门市人民检察院现位于荆门市掇刀区深圳大道15号。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始建于1955年4月,当时称荆门县人民检察院。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检察机关处于停顿状态,1967年3月,荆门县人民检察院撤销。1978年6月,原荆门县人民检察院恢复重建,1980年11月又成立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县级市),1984年1月两院合并成立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荆门市人民检察院现辖京山县、沙洋县、钟祥市、东宝区、掇刀区五个基层检察院、沙洋地区检察院(省院派出院,业务由市院管辖)以及屈家岭检察办事处(市院派出机构)。荆门市人民检察院现有干警82名,其中正副检察长6名,内设16个部门(办公室、政治部、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监督处、公诉处、反渎职侵权局、监所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职务犯罪预防处、检察技术处、法律政策研究室、监察处、司法警察支队、行政装备处、人民监督员办公室)。

房县人民法院附近的司法局
老河口市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公安县司法局

公安县司法局成立于1980年12月,成立之初,人员由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几家抽调组成。1981年成立县公证处。1983年内设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股、基层工作股、法律顾问处,1985年增设政工股,1988年设行财股,成立21个乡镇法律服务所,1991年设立21个乡镇司法所,1997年成立公证律师管理股,并将9股1室10个内设机构调整设置为1处1室6科8个内设机构。2002年,县直单位机构改革又将“科”改为“股”。后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不断健全和司法行政工作的不断发展,相继又成立了县法律援助中心、司法鉴定管理股、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办公室,设立了孱陵、九鼎两家法医司法鉴定所,一家建筑质量安全鉴定检测站,21个乡镇司法所合并为16个乡镇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发展为3家。

黄石市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茅箭区司法局

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情况的调查与综合;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局机关重大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协助局领导处理政务和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各科室之间的工作关系;负责做好宣传、信息、文电处理、文秘、档案管理、保密、信访、接待上传下达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和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管理机关经费和其它专项经费,指导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拟定加强财务管理,提出资金运用效率的意见、建议和办法;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用车辆和机关行政管理及后勤服务工作。

宜昌市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孝南区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