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县人民法院 更新时间:2024-04-27 15:33:39 手机端
木兰县人民法院机构简介
哈尔滨市木兰县人民法院位于哈尔滨市木兰县,辖8个乡镇,辖区面积3600平方公里,人口27万。木兰县人民法院始建于1948年9月20日,办公楼建于1999年11月,占地面积2188.05平方米。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办公室、政工科、监察室审判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室。下设城郊人民法庭、吉兴人民法庭、东兴人民法庭。木兰县人民法院现有63名。其中:法官33人,平均年龄45岁,本科以上学历占47.62%;其他工作人员30人,平均年龄37岁,本科以上学历占95.24%。年均办案1800余件。
木兰县人民法院电话号码
电话:0451-570*****[点击查看电话]
木兰县人民法院地址在哪里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木兰镇中心路1号
木兰县人民法院官网
官网: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木兰县人民法院院长
院长: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木兰县人民法院法官名单
法官名单: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木兰县人民法院邮编
邮编:150000
木兰县人民法院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木兰县人民法院附近的法院
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

大庆市萨尔图区来宝街

北安市人民法院

北安市人民法院成立于1948年。内设13个职能机构:办公室(法警队挂靠办公室)、政工科、纪检组、监察室、研究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少年法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下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下设郊区人民法庭、通北人民法庭、赵光人民法庭三个基层人民。现有在编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102名,其中具有学士学位9名、研究生4名、本科学历89名。近年来,北安市人民法院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审判管理和基层基础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逊克县人民法院

逊克县人民法院始建于1949年10月,现办公楼坐落于奇克街道办事处繁荣路1号,占地620平方米,办公楼面积3100平方米。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与执行庭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政工科、办公室、研究室、法警队、书记官处、信访办共十四个部门,设有逊河法庭、车陆法庭两个派出法庭。现有政法专项编制46个,在编干警40人,其中法官24人。退休5人,退养4人。全院95%以上的干警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肇州县人民法院

肇州县人民法院位于黑龙江省西南部、松花江之北、松嫩平原中部、背靠大庆油田的大庆市肇州县城内,始建于1948年12月28日。法院管辖14个乡镇(场),104个行政村;辖区面积2445平方公里,人口46.7万。内设政工科、纪检组、办公室、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法警队、兴城人民法庭、永乐人民法庭、朝阳沟人民法庭共16个机构,现有政法专项编制85人,实有69人。其中法官46人,平均年龄47岁,本科学历以上法官35人,占法官总数的76.1%;其他行政、业务人员23人,平均年龄41岁。现有办公楼建筑面积为2343平方米,内设1个大法庭、1个中法庭,5个小法庭和审委会会议室、法警值班室、羁押室、侯等室、证人室、公诉人室、辩护人室、档案室、信息中心、干警办公室45个。

东宁县人民法院

东宁县人民法院位于东宁镇北河沿村县政府新区,与县政府大楼毗邻。东宁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48年,作为国家审判机关,肩负着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的重任。全院内设刑事审判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执行局7个审判部门,政工科、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研究室、法警队5个行政部门,道河道河、绥阳法庭、老黑山法庭3个基层法庭。东宁县人民法院把“政治建院,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作为立院宗旨,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把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作为审判工作的落脚点,着力做好审判工作。始终不遗余力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做足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司法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经济发展。2012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院荣誉称号。

翠峦区人民法院

翠峦区法院成立于1979年4月,设有13个内设机构,现有干警36人。三十多年的司法历程,翠峦法院人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执着而又坚定。伴随着新时期建设“实力、活力、魄力、幸福翠峦”的主旋律,翠峦区法院认真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各项工作整体推进。2002年被省高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文明建设标兵单位”、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二等功”。

木兰县人民法院附近的司法局
伊春市司法局

春市司法局组建于1980年。主要职能有:法制宣传、律师、公证、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社区矫正等业务范围。直接管理市劳教所、市公证处、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律师协会、市直8个律师事务所;指导21个县(市)、区(局)司法行政工作。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现有行政编制281名,实有行政事业在编人员313人,社会法律服务执业人员144人(其中执业律师88人)。市局机关编制31名,实有31人。党委班子由7人组成。设有政治处(警务处)、纪检委、监察室、办公室、公证律师管理科、基层工作及劳教管理科、法制宣传科、司法鉴定科、法制科、依法治市办综合指导科、机关总支、工会等12个科室。

孙吴县司法局

黑龙江黑河市孙吴县孙吴县司法局

铁力市司法局

铁力市建设大街

佳木斯市司法局

佳木斯市司法局组建于1980年,主要肩负着:管理劳动教养,管理法律服务市场,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指导依法治市,管理人民调解、基层司法所、安置帮教刑释解教人员,管理司法鉴定,管理仲裁,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等职责。内设10个职能科室和政治处,下设劳教、市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3个直属单位,同时指导6个县(市)司法局、4个城区司法局的工作。局现行政班子8人,党委班子12人行政编制72人,管辖8个公证处,22个律师事务所,93个司法所,现有公证员19名,执业律师123名,司法助理员135名。

哈尔滨市司法局

层司法行政工作主要由基层司法所来完成。司法所的工作人员称司法助理员。司法所是区县司法局职能系统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它所履行的各项职能是区县司法局职能在乡镇(街道)的延伸,是承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与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构成我国乡镇(街道)一级政法体系,共同担负着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

绥化市司法局

绥化市司法局坐落于绥化市北三西路尚志胡同3号。内设7个科室,干部职工43人。其中,局机关31人,公证处6人,法律援助中心3人,函授辅导站3人。共有10个县(市)区司法局,10个公证处,44家律师事务所,182个乡镇(街道)司法所,177 个法律服务所,1531个乡村两级调委会。全系统队伍共有1043人,其中,县级司法行政人员657人(含乡镇司法所干警451人),公证员31人,律师182人,法律服务工作者343人(聘用)。此外,全市现有司法鉴定机构13家,法医临床10家,鉴定中心2家,农机作业质量和司法会计鉴定各1家,有执业司法鉴定人8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