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区人民法院 更新时间:2024-04-27 21:01:52 手机端
琅琊区人民法院机构简介
解放后,滁县人民政府设立司法科,审理各类刑事、民事案件。1950年7月改设滁县人民法院。1983年12月滁县改为滁州市(县级市),滁县人民法院改为滁州市人民法院。1993年3月,原滁县地区改为滁州市(地级市),原滁州市改为琅琊、南谯两区,原滁州市人民法院改为琅琊区人民法院和南谯区人民法院。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于1993年3月成立,管辖滁州市城区及清流、扬子两个办事处的一审案件。2012年1月内设机构13个: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立案庭、审监庭、婚姻家庭审判庭、执行庭,政治处、研究室、办公室、法警大队、监察室。
琅琊区人民法院电话号码
电话:0550-32*****[点击查看电话]
琅琊区人民法院地址在哪里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会峰路489号
琅琊区人民法院官网
官网: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琅琊区人民法院院长
院长: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琅琊区人民法院法官名单
法官名单: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琅琊区人民法院邮编
邮编:239000
琅琊区人民法院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琅琊区人民法院附近的法院
颍上县人民法院

颍上县人民法院内设机构:25部门,政治处、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立案庭、审监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司法技术室、谢桥人民法庭、杨湖人民法庭、江店人民法庭、黄桥人民法庭、江口人民法庭、南照人民法庭、六十铺人民法庭、八里河人民法庭、润河人民法庭、耿棚人民法庭。全院人员编制147人,院长1人、付院长3人、党组付书记1人、纪检组长1人;法官74人,书记员42人。此外,聘任制书记员1人,聘任制驾驶员5人。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1994年2月,开发区法院筹备领导小组在合肥中院成立。8月,合肥中院组建了开发区审判庭,直接审理辖区内一审经济纠纷案件和涉外案件。10月,更名为经济审判三庭。 1995年3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法(1995)28号函作出批复,“同意设立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10月17日,审判综合楼举行施工奠基仪式。 1996年6月28日,开发区法院筹备组正式宣布成立。10月24日,合肥市委组织部同意设立“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党组”。11月8日,合肥市编委批复,同意开发区法院为副县级机构。12月23日,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对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员等予以任命。 设有刑、民、行政、立案、审监、执行等审判业务庭,以及政治部、机关党委、监察室、研究室、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处、法警支队等综合性部门

合肥铁路运输人民法院

合肥铁路运输法院是国家设立的专门法院,其前身是原蚌埠铁路运输法院。1957年9月30日济南铁路运输法院蚌埠派出庭于正式撤销。1979年7月1日,决定重建铁路运输法院。1980年8月,开始筹备蚌埠铁路运输法院。1981年12月25日启用蚌埠铁路运输法院印鉴。1982年5月1日,蚌埠铁路运输法院正式办案。2012年2月,根据铁路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蚌埠铁路运输法院移交协议签字仪式在合肥举行。2012年6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及移交协议,合肥铁路运输法院正式揭牌。这标志着,原蚌埠铁路运输法院将彻底脱离铁路企业,一次性整体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实行属地管理,由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合肥铁路运输法院定编42人,机构设置暂为5庭1室1处,(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政治处、办公室)。

含山县人民法院

含山县人民法院位于含山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含城政务新区,褒禅山路西1号。内设机构16个,即刑事审判庭、民事第一审判庭、民事第二审判庭、民事第三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办公室、政治处、研究室、申诉信访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含北人民法庭、塔岗人民法庭、林头人民法庭。现有在职人员90人,其中法官53人、司法警察9人、书记员25人、工人1人,其他人员2人。聘用人员20人。

当涂县人民法院

当涂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2010年4月12日,新的审判办公综合楼投入使用,坐落于当涂县姑孰镇太白中路88号,占地面积12亩,建筑总面积1万多平方米。现有刑事审判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政工科、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以及4个人民法庭等16个内设部门。

三山区人民法院

2006年6月,随着芜湖市新一轮行政区划调整,三山区人民法院在两个乡镇合并成立的新区热土上应运而生。六年多来,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年轻的三山法院牢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紧盯“一年打基储两年上台阶、三年争先进”的奋斗目标,扑下身子抓队伍,精益求精抓审判,一心一意谋发展,各项工作均取得长足进步,受到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成为区级法院中令人称赞的“后起之秀”。三山区人民法院坐落于龙湖大道与三山路交叉口。院内设有立案、刑事、民一、民二、行政、审监、执行、研究室和响水涧法庭等9个业务部门以及纪检组、政治处、办公室、法警队等4个综合部门共13个内设机构。现有在编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共34人,其中法律本科学历25人、硕士4人、3人硕士在读。共有19人具有法官资格。

琅琊区人民法院附近的检察院
芜湖市人民检察院

1986年5月,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回迁原址芜湖市北京路46号新建的机关办公大楼。1988年8月,青阳县人民检察院划归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池州地区分院领导。1990年7月,随行政区划调整,设鸠江区人民检察院,撤销裕溪口、四褐山、郊区3区检察院,芜湖市人民检察院下辖芜湖、繁昌、南陵3县检察院和新芜、镜湖、马塘、鸠江4区检察院。 至2002年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治部(内设干部科、宣传教育科)、反贪污贿赂局(内设侦查科、侦查指挥中心办公室、综合指导科)、渎职侵权检察处、侦查监督处、公诉处、监所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与举报中心、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合署)、职务犯罪预防处、检察技术处、法律政策研究室(与检察委员会办公室合署)、行政装备处、警务处(法警支队)、监察室(中共芜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组合署)。8月,成立中共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

黄山市人民检察院

黄山市人民检察院位于中心城区----屯溪区,占地面积8800平方米,下辖七个区、县院,全市在编干警310人,大专、本科学历260人,硕士研究生11人。 黄山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内设有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十五个部门,现有干警72人。

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

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地处马鞍山市花雨路9号 。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下辖: 当涂县人民检察院、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检察院、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检察院、马鞍山市金家庄区人民检察院等基层检察院。

铜陵市人民检察院

铜陵市人民检察机关始建于 1954 年,前身为安徽省铜官山矿区人民检察署。1958年8月铜官山市人民检察院与铜陵县人民检察院随市、县合并而合并,其名称改为铜陵市人民检察院,到 1998 年底为两级检察建制,即市人民检察院和铜官山区、狮子山区、郊区、铜陵县四个基层检察院。 铜陵市人民检察院恢复重建后,在领导体制上接受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双重领导,并与当地党委共同领导三区一县人民检察院,目前全市检察干警现有215人,其中市人民检察院70人,内设机构16个,即:办公室、政治部、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公诉处、侦查监督处、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监所检察处、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技术处、职务犯罪预防处、计划财务装备处、警务处、监察处、机关党委。

亳州市人民检察院

亳州市人民检察院是一个年轻的检察院, 2000年6月随着地级亳州市的成立而设立,市检察院设14个内设机构和监察处、机关党总支。 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检察院,座落在全国优秀旅游城市之一的中华药都、华佗故里,位于亳州市魏武大道88号,下辖三县、一区,共四个基层检察院。担负着亳州市辖区的法律监督,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司法公正,服务经济建设大局的任务。

阜阳市人民检察院

阜阳专区于1950年开始了人民检察署的筹建工作。1951年3月,皖北人民检察署阜阳专区分署成立。1954年,安徽省人民检察署阜阳分署改称安徽省人民检察院阜阳分院。1979年3月15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阜阳分院正式开始办公,同年8月,阜阳分院党组成立。至1979年5月份,阜阳分院下辖的开始正式办公的县检察院有:界首、蒙城、利辛、颍上、太和、涡阳、阜阳县、临泉、阜阳市、阜南、亳县。1996年11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阜阳分院正式更名为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检察院。伴随着阜阳行政区划的调整,目前阜阳市检察院共下辖界首市院、颍上县院、太和县院、临泉县院、阜南县院、颍州区院、颍泉区院、颍东区院八家基层院。共有在编干警853人,其中检察员287人,助检员153人,其中市院机关干警139人。

琅琊区人民法院附近的司法局
长丰县司法局

长丰县司法局以全员目标管理责任制为主抓手,牢固树立“争先进位”意识,明确提出“坚持一流标准,塑造一流形象,锻炼一流队伍,开创一流业绩”的奋斗目标,大胆探索,锐意进取,超常规发展,取得了前所未有的骄人业绩。2005年9月7日,被授予“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并赴京参加会议。作为五个发言单位之一,李文建局长在大会上就全员岗位目标管理工作进行交流发言,受到中央领导的接见和与会领导的好评。省司法厅孙建新厅长给予高度赞扬,认为:长丰县司法行政的变化让人振奋,对全市乃至全省司法行政工作起到了推动和促进作用。

池州市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全市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指导、管理全市法学专业社团工作。 三、管理全市公证机构、律师机构和社会法律服务机构;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和公证业务活动。 四、指导县、区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基层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 五、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助管理县、区司法局领导干部。

祁门县司法局

祁门县司法局机关现有干部职工 17人(男12人,女5人),党员12人,大本3人,大专12人(法律专业8人),中专3人,目前有1人在职法律研究生学习。局机关司法行政编制20个(其中公证处4个编)。下属一个公证处(2名公证员)。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政工科(副科)、基层股、法制宣传教育股(依法治县办公室)、公证律师管理股。党政班子由五人组成,即3名局长(一正两副),1名党组书记、1名纪检组长、平均年龄46岁。

天长市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知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全市依法治理工作。 三、协调、指导对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协调、指导社区矫正工作。 四、管理基层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 五、管理全市法律援助机构,监督法律援助基金的使用,指导、协调法律援助实施工作;负责12348法律服务专线的日常管理工作。

肥西县司法局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规定及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制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全县国家行政、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工作。 3、负责全县法律服务市场的管理工作,管理公证、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监督指导公证、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业务工作。 4、管理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协调和管理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参与制定地方规范性文件工作,负责本系统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蚌埠市淮上区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工作,承办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参与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干警的业务培训。 四、管理和指导乡镇法律服务机构、组织乡镇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义务活动和法律援助工作,负责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工作者的年检注册等工作。 五、指导乡镇司法所开展司法调解中心工作。指导和监督人民调解工作。负责法律服务指导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