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武安市公安局 更新时间:2024-04-27 15:53:09 手机端
河北省武安市公安局机构简介
河北省武安市公安局位于邯郸市武安市塔西路14号。其下设 指挥中心、政治处、督察大队、国保大队、经文保大队、治安大队、出入境科、财务科、户政科、户籍科、法制科、信访科、看守所等机构。 该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河北省武安市公安局电话号码
电话:0310-56*****[点击查看电话]
河北省武安市公安局地址在哪里
地址:邯郸市武安市塔西路14号
河北省武安市公安局官网
官网: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河北省武安市公安局局长
局长: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河北省武安市公安局上班时间
上班时间:9:00--18:00
河北省武安市公安局邮编
邮编:056000
河北省武安市公安局附近的公安局
河北省河间市公安局

河北省河间市公安局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河间市曙光中路,联系方式为:0317-3231559 。 该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

石家庄市公安局是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是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和刑事执法机关。石家庄市公安局既是对全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进行管理、组织和协调的领导机关,又是直接指挥和参与侦破危害国家安全案件、重大刑事案件和经济犯罪案件,查处治安案件,处置突发事件,管理社会治安的实战部门。 主要职责 (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研究部署和组织实施全市公安工作,并检查监督贯彻执行情况。 (二)研究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公安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新措施,推进全市公安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三)收集、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有关情况,分析形势,搞好预测,制定对策,适时组织实施。 (四)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北省鹿泉市公安局

鹿泉市公安局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市龙泉路318号,搭乘旅游6号公交车到鹿泉市公安局后,再走350米,即可到达。 公安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河北省涿州市公安局

河北省涿州市公安局位于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平安北街134号,联系方式为:0312-3852398 。 该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河北省唐山市公安局

唐山市公安局是主管本市公安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在公安部、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承担如下工作职责: 一、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组织实施全市公安保卫工作; 二、掌握全市影响政治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制定有关对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处置治安事故和骚乱,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特种行业和危险物品; 四、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五、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六、承担上级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七、负责市局直管部门的公安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指导公安分县局的装备、财务等警务保障工作。

河北省藁城市公安局

藁城市地处河北省中南部太行山东麓平原,西侧与省会石家庄相邻,东北距首都北京264公里,距天津港口270公里,石家庄民航机场位于市区北部。河北省藁城市公安局则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市廉州西路5号。 该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河北省武安市公安局附近的法院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永济东路28号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我院成立于2001年1月。法院自成立以来,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紧紧围绕开发区“两委”中心工作,以服务经济发展为第一职能,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第一责任,以文明公正为第一要求,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全面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将全市最小的基层法院建设为全市乃至全省文明司法的窗口单位。我院曾连续七次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2006年以来连续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集体一等功,今年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先后有4名干警荣记个人一等功、2名干警荣记个人二等功、15名干警荣记个人三等功。

临西县人民法院

河北省邢台市临西县临西县城泰山路

景县人民法院

河北省衡水市景县景华大街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丰宁县法院座落于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1949年3月,丰宁县人民法院成立。1987年4月丰宁满族自治县成立,丰宁县人民法院改为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现有8000余平方米的审判综合大楼一处,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政治处、研究室、办公室、法警大队和大阁、凤山、窄岭、土城、鱼儿山五个基层人民法庭,承裁着丰宁县39万人口的各类一审案件的审判、执行。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现有编制93人,实有干警90人,其中法官48人,占总人数的53.3%;助理审判员7人,书记员20人,法警8人,其他辅助人员7人,中共党员58人,占总人数的64.4%;全院干警均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本科以上学历52人,占总人数的57.8%。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

河北省廊坊市市辖区金光道

河北省武安市公安局附近的司法局
河北省沧州市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承德市司法局

(一)贯彻落实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拟定或参与拟定有关地方性政策和管理办法,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全市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指导全市依法治市工作。 (三)指导管理全市律师、律师机构、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员、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活动。 (四)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调解和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管理全市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市场;指导各县区“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五)管理全市司法鉴定机构,指导监督全市司法鉴定工作,负责仲裁登记工作。

河北省迁西县司法局

(一)贯彻落实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拟定或参与拟定有关地方性政策和管理办法,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全市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指导全市依法治市工作。 (三)指导管理全市律师、律师机构、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员、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活动。 (四)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调解和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管理全市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市场;指导各县区“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石家庄市司法局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冀办字〔2009〕46号)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石政发〔2009〕40号)文件精神,设立石家庄市司法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石家庄市司法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拟订或参与拟订有关司法工作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管理市劳动教养管理所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全市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司法系统戒毒场所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社区矫正工作。 (四)拟订全市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各地、各行业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 (五)指导、管理全市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工作。 (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北省藁城市司法局

(一)贯彻落实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拟订或参与拟订有关司法工作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管理市劳动教养管理所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全市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司法系统戒毒场所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社区矫正工作。 (四)拟订全市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各地、各行业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 (五)指导、管理全市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工作。

石家庄藁城市司法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拟定和参与拟定有关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草案,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工作和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全市法制宣传规划并组织实施;检查、指导、考核全市各乡镇、市直各部门和各大企业执行规划情况。 (三)管理指导全市律师、律师机构、法律顾问、法律援助、“12348”法律服务工作和公证员、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活动。 (四)管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管理指导全市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市场;组织指导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五)管理全市司法鉴定机构,指导司法鉴定工作。 (六)管理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按有关规定管理机关,乡镇司法所人事工作。 (七)管理全市法学教育工作,协助全国司法统考工作。 (八)参与市政府涉法事务重大活动,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