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公证处 更新时间:2024-04-27 14:39:04 手机端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公证处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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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公证处地址在哪里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政务服务中心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公证处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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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公证处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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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公证处邮编
邮编:161000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公证处机构人员
机构人员:2人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公证处经度
经度:123.675125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公证处纬度
纬度:47.2388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公证处地区
地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公证处执业证书
执业证书:1223020633334*****[点击查看执业证书]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公证处成立时间
成立时间:1990年03月01日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公证处附近的法院
拜泉县人民法院

拜泉县人民法院办公大楼建筑面积4300平方米,在编干警108人,全部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双学士学位3人,硕士学位4人。有法官52名,17个内设机构,4个派出人民法庭,年均审(执)结各类案件2200余件。建设了具有30个软件系统的局域网络平台,配备有现代化的办公系统,信息化建设水平处于全省法院先进行列,省高院、市中院多次在我院召开信息化建设现场会。多年来,拜泉县人民法院在党委领导和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下,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践行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推进司法改革,以抓一流党建、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为目标,始终坚持“清廉、公正、文明、高效”的立院宗旨,扎实工作,法院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位于绥化市,辖区面积3.4万平方公里,人口579万。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始建于1956年3月,办公楼建于2005年。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未成年人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赔偿办、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局综合科、司法警察支队、技术室、办公室、督办室、档案科、干部科、宣传科、教育科、法庭办、研究室、监察室、机关党委、工会、司法行政科、信访办、法官学院、院志办。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现有人员173名。其中:法官102人,平均年龄47岁,本科以上学历占95%;其他工作人员58人,平均年龄38岁,本科以上学历占96.5%;事业编制13人,平均年龄32岁,本科以上学历占77%。年均办案1.7万余件。2007年被最高院授予全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2008年被授予综治工作先进集体。

阿城市人民法院

阿城市人民法院始建于1949年1月,几十年来,为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有法官及其它工作人员131人,辖区人口66万,内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执行局(下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行政审判庭和政工科、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法警大队等12个机构,设立郊区、阿什河、玉泉、平山和永源等5个人民法院。

塔河县人民法院

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人民法院所处行政区域为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始建于1966年。内设政工科、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盘古派出法庭、执行局、办公室,并配纪检员、督察联络员各1名。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人民法院编制37名。2000年以来,年平均收案434.3件,年平均结案423.7件,年平均结案率97.6%。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人民法院2000年以来,连续五年被大兴安岭中级法院授予“全区优秀法院”;被大兴安岭地委政法委评为“全区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十佳政法单位”、“全区政法战线先进集体”、全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被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单位”,并首次获得了国家级表彰,被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授予“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新青区人民法院

新青区人民法院于1962年8月,审判大楼建于2009年10月,面积1800平方米。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司法警察大队、办公室、政工科。新青区人民法院现有人员39名。其中:法官12人,平均年龄51岁,本科以上占100%;其他工作人员14人,平均年龄43岁,本科以上占100%;事业编制人员13人,平均年龄26岁,本科以上占39%。曾获全省优秀法院、省级青年文明号、全省法官廉政工程示范单位、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被评为伊春市标兵单位、优秀法院、先进法院、息诉罢访先进单位。荣立集体二等功。

金山屯区人民法院

金山屯区人民法院于1978年12月建院。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办公室、政工科、纪检组、督办室。金山屯区人民法院现有人员30名。其中:法官14人,平均年龄43岁,本科以上占100%;其他工作人员10人,平均年龄48岁,本科以上占60%;事业编制人员6人,平均年龄31岁,本科以上占66%。年均办案400余件。自2005年至今保持“全国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