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人民检察院 更新时间:2024-04-27 16:48:06 手机端
辽源市人民检察院机构简介
辽源市人民检察院地处吉林省辽源市人民大街。辽源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辽源市人民检察院电话号码
电话:0437-35*****[点击查看电话]
辽源市人民检察院地址在哪里
地址:吉林省辽源市人民大街
辽源市人民检察院官网
官网: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辽源市人民检察院检查长
检查长: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辽源市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名单
领导班子名单: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辽源市人民检察院上班时间
上班时间:9:00--18:00
辽源市人民检察院邮编
邮编:136200
辽源市人民检察院附近的检察院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吉林林区分院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吉林林区分院地处吉林市解放大路13号。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吉林林区分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长春市人民检察院

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地处长春市景阳大路1199号。长春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地处长春市景阳大路1333号,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内设有办公室、政治部、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办公室、审查批捕处、公诉处、侦查监督处、刑事审判监督处、民事行政检察处、监所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职务犯罪预防处、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技术信息处、警务处、监察处、新闻处、联络处、机关管理服务中心

白城市人民检察院

白城市人民检察院地处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胜利西路。白城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通化市人民检察院

通化市人民检察院地处吉林省通化市新桥路259号。通化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地处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友谊路。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辽源市人民检察院附近的司法局
通化市司法局

秀泉路582号

长春市司法局

长春市司法局是长春市政府的职能部门,于1955年3月组建,1959年被撤消,1980年10月恢复重建。主要职能是:负责指导和管理罪犯、劳教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管理公证、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市依法治理、普法教育工作;管理指导乡镇法律服务调解、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司法鉴定等各项工作。 长春市司法局内设1个副局级机构(政治部), 17个职能处室: 干部处(警务处)、组织宣传教育处、老干部处、办公室、基层工作指导处、公证工作管理处、律师工作管理处、司法鉴定管理处(市司法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教育改造管理工作处、计划财务装备处、生产指导处、刑事行政执罚处、法制宣传教育处、依法治市检查指导处、法制调研处、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处、安置帮教工作管理处。 纪检委(监察室)和机关党委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设置。

敦化市司法局

依法治市办公室是依法治市指导委员会常设机构,负责全市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市具体工作。按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的要求,制定全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市整体规划,制定年度依法治市工作方案,制定规章制度,考核标准,负责全市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负责总结、推广典型,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报告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建议市委、市政府表彰依法治市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全面完成依法治市指导委员会落实的各项任务。

吉林省延吉市司法局

一、制定全市法制宣传与普法教育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各镇(街道)、待业 依法治理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 二、管理和监督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工作。 三、管理和指导全市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和两劳释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做好全市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工作。

龙井市司法局

龙井市司法局是龙井市人民政府一个重要的职能部门,担负着宣传法制,推进依法治市;培训法律人才,提高司法干部队伍素质;调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安定;管理法律服务市场,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管理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机构;社区矫正和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等多项重要工作任务,对龙井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发挥着重要作用。 龙井市司法局恢复重建二十多年来的发展史,正是我国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社会发展历程的一个缩影。二十年多来,我们局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一步一个台阶,走得是发展的道路,前进的道路。特别是近几年来,我局注重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大力推进制度化建设,努力进行机关硬件建设,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事业发展十分迅速,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和良好地发展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