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新收犯监狱始建于一九九七年一月,位于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35号,占地面积约112亩,是全国首家也是本市唯一以收押、集训、分流、遣送为功能的专业型监狱,依法收押全市公安看守所交付执行刑罚的成年男性罪犯。2007年9月被司法部命名为现代化文明监狱。 监狱建有收押中心、体检中心、服刑指导中心、分流遣送中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等法律法规,监狱对新收罪犯进行严格、全面的法律文书、身体和物品检查。根据司法部《教育改造工作规定》等相关要求,监狱对新收罪犯集中进行为期一至三个月的权利与义务告知、认罪服法、监规纪律、服刑指导、行为规范、队列训练等入监教育,然后移送其他监狱服刑改造。

上海市青浦监狱除收押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成年罪犯外,还定点关押外国籍罪犯。 上海市青浦监狱建监以来,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切实贯彻“惩罚与改造相结合,教育与劳动相结合”的宗旨,积极倡导“事事认真,处处用心”的工作作风,先后提出了建设“依法治监的模范、科学改造罪犯的示范基地、中国监狱的文明窗口”的工作定位和建设学习型、健康型、数字化一流监狱的长远目标,坚持 “教育为监管安全服务,教育为罪犯改造服务”的思想,把工作重点集中放到“维护安全稳定,维护执法公正,探索提高改造质量的科学方法和有效途径”上,普及罪犯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治,积极开展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用先进的文化教育形式熏陶罪犯的心灵,努力创造惩罚与改造、管理与教育、警示与唤醒、陶冶与净化有机结合的文化环境,形成了—套具有鲜明特色的监狱文化模式。监狱严格执法,文明管理,多年来保持了稳定的监管秩序。

上海市周浦监狱始建于1951年,原名为上海市第二劳动改造管教支队,座落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康沈路2077号,原是监企合一的老监狱,基础设施比较陈旧简陋,自1998年监企分开后,周浦监狱经过数次改、扩建,现占地面积57700平方米,建筑面积54064.92平方米。 监狱具备能够满足监管基本要求的监控、警戒、生活设施和矫治设施,拥有医学、法学、罪犯改造学、教育学、行政管理学、计算机应用等各类专门人才,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80%以上。

上海市女子监狱地处松江区泗泾镇南端,占地面积47亩,建筑面积为21751平方米。除两幢监舍楼外,还建有炊场、医务室、图书馆、健身场地等辅助设施,为女犯日常改造生活提供了良好条件和环境。 上海市女子监狱始建于1995年9月,1996年10月22日正式收押运行。收押对象是上海市各级人民法院判决生效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执行的女性服刑人员。常年关押服刑人员1000余人。监狱现有工作人员近300名,女性占90%。

提篮桥监狱位于上海市虹口区长阳路147号,占地约4公顷,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 提篮桥监狱始建于1901年,1903年5月启用。后经改、扩建,到1935年形成现有的布局和规模。它先后经历了英国殖民统治时期、日本侵华时期、汪伪政权和国民党政府的统治,曾关押过很多爱国人士和革命志士。

五角场监狱地处上海市东北角,位于杨浦区嫩江路,东临黄浦江,西接军工路,南靠翔殷路隧道,北倚共青森林公园。直线距人民广场约12公里。 监狱占地89亩,建筑面积42858平方米。主建筑由行政办公楼、综合楼、习艺楼、接见楼、炊场 、南、北、东三幢监房及武警营房等组成。监区内设有罪犯生活,学习区域和劳动生产区域。主要关押1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暴力、抢劫、盗窃、诈骗等犯罪为主的罪犯。 监狱目前在册干警413名,工勤42名;中层干部61人,其中正科职35人,副科职26人;女干警26人;干警平均年龄45.9岁。 承担监狱值勤任务的是武警上海总队二支队四中队,主要负责监狱围墙哨位及外围的值勤 多年来,五角场监狱牢固树立安全为天的思想,把确保监管安全、稳定改造秩序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至2009年8月19日,监狱实现连续21年无罪犯脱逃,27年无重大恶性事故。1998年、2003年二次荣立司法行政集体二等功。2008年5月16日,市司法局正式授予五角场监狱市级现代化文明监狱称号。

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位于天钥桥路901号,是主要负责徐汇区治安工作的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机关,现有在编民警2226名,设有32个职能部门和派出机构,包括指挥处、政治处、后保处、刑侦支队、治安支队、交警支队等17个职能部门和保安服务公司,与徐汇区下属各街道(镇)——对应的13个地区派出所以及主要负责上海体育城治安的上海体育场治安派出所和上海铁路南站地区治安的上海南站治安派出所

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上海市闸北区公安分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区分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安分局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贯彻措施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

金山区司法局枫泾司法所地处上海西南,位于素有“吴越古镇”之称的枫泾镇,曾先后获得“金山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金山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金山区政法系统第五届十佳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作为金山区司法行政系统参与基层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成员单位之一,枫泾司法所始终坚持处在化解人民内部矛盾、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第一线。尤其是通过法制故事开展法宣教育是该所的一大亮点,每年的法制故事巡回演讲对于提升公民的法律意识,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司法局是区政府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本市和本区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区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制定本区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和普及法律知识规划的组织实施,负责本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三)监督和管理本区律师工作,指导协调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划管理本区社会法律服务机构,负责对本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申请的受理和初审。(四)管理和指导本区的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活动。(五)管理和指导本区的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组织、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协调“110”公安、司法联动工作。(六)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基层司法所队伍建设,指导、考核基层司法所业务工作。(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本区的五年内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负责普陀区综治委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

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是浦东新区的政府组成部门,主管新区的司法行政工作,设9个内设机构。分别是政治部(纪检监察室)、办公室(外事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处(依法治区工作处)、律师公证管理处、基层工作处、社区矫正工作处(安置帮教指导处)、法律援助指导处、社会矛盾调解指导处、法制处。 上海市浦东区司法局的主要职责有: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并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 (二)负责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本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制订本区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本区各行业法制宣传工作、协调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并负责本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青浦区司法局是青浦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承担全区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等司法行政工作的计划、管理、指导、协调、服务、监督。

卢湾区司法局职责 1、贯彻实施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本区依法治理工作。 3、管理、指导律师代表团、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工作;管理其他法律服务机构。 4、管理、指导法律援助工作、“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工作,协调“110”公安、司法联动工作。 5、管理、指导公证机构和公证工作。 6、管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司法助理员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和指导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 8、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讼工作。 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亭林司法所自2005年7月成立,是金山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位于金山区的东北角,辖区面积为79.09平方公里,户籍人口约7.2万,外来人口约4.9万,辖15个行政村,6个居委会。司法所现有司法行政专项编制3人,办公用房200m2,办公及交通设施齐备。2005年以来,亭林司法所在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亭林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法律宣传和法律保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嘉定区人民法院,位于上海市嘉定区德富路1221号。目前嘉定法院共设置了15部门,分别是刑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执行庭、立案庭、审监庭、两个派出法庭(南翔、安亭)、政治部、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和法警大队。目前嘉定法院共有人员188名,其中审判员76名,助理审判员24名,书记员68名,法警17名,其他人员3名。具有研究生学历的27人。

南汇区人民法院位于上海市南汇区西门路18号,南汇区人民法院现有政治处、执行局、办公室、研究室、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审判监督庭、教育培训科、技术室、书记员室和司法警察支队等部门。 上海市原南汇区是中国上海市已撤销的市辖区,于2009年8月9日零时正式划归浦东新区。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于1952年9月23日建立,刚组建时只有干警25人,设刑庭、民庭,受理案件百余件。截至2013年11月,共有干警261人,其中法官152人,书记员77人,司法警察和审判辅助人员32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250人,其中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106人。另有非在编的辅助文员和警务助理55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46人。组织机构从最初的2个发展到现有办公室、政治部、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执行庭、研究室、审监庭、监察室、诉调对接中心、法警大队共16个机构。

上海海事法院主要受理海商合同、海事侵权、特别程序和海事执行共4大类60多种案件,从近年来的收案情况来看,排在前几位的案件类型分别为海上、沿海货物运输合同纠纷、货运代理合同纠纷、船舶碰撞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海上人身伤亡损害赔偿纠纷,此外还有租船合同纠纷,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港口作业纠纷、船舶污染海域损害赔偿纠纷集装箱租赁使用纠纷等案件。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位于市中心人民广场区域,素有“南京路上好法院”的美誉。曾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一等功及全国优秀法院的荣誉称号。2000年7月,原黄浦、南市两区“撤二建一”,组建了新的黄浦区,新的黄浦区法院随即成立。

位于上海市中心的静安区,因千年古刹静安寺坐落于区内而得名。该区占地仅为7.62平方公里,是上海市面积最小的一个区,因其发达的商业氛围,该区享有“精品之都”的美誉。为打造国际静安的区域优势,静安区法院在审判工作中深化精品战略,创新特色审判,审判工作不断跃上新的台阶,有效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和谐与稳定。2001年以来,该院已连续三次被上海市人民政府评为上海市文明单位。

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地处上海市静安区昌平路1036号 。静安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上海市铁路运输检察院地处上海市虬江路1158号 。上海市铁路运输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地处上海市青浦区华乐路399号。青浦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地处上海市松江区文诚路100号。松江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卢湾区人民检察院地处上海市卢湾区建国中路28号。卢湾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地处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633号。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