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大足县司法局是县政府职能部门之一,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 (二)管理、指导和协调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三)按照县委的部署,起草全县法制建设和开展依法治县的规 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各行业的依法治 理工作,开展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 (四)管理、监督、指导律师、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重庆市巴南区司法局是区政府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行政机关,负责全区法制建设、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起草全区法制建设和开展依法治区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和协调监督各街镇、各行业、各部门的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考试考核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按照县委的部署,起草全县法制建设和开展依法治县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各镇、各部门、各企业依法治理工作,开展对外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 (三)管理、监督、指导律师、企事业法律顾问工作,综合管理全县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各项业务活动。 (四)管理、监督、指导全县的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五)指导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工作。
开县法院成立于1951年8月28日,迄今已走过60载风风雨雨。开县法院内设机构现有14个,分别是纪检监察、办公室、政治处、研究室、立案庭、刑一庭、少年刑事审判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监庭、审判管理办公室、执行局、法警队;人民法庭6个,分别是临江、温泉、大进、盛山、丰乐、陈家人民法庭。专项行政编制164名,现有在职人员130人,2011年,招聘聘任制司法警察25名。2006年9月,位于开县新城永兴街开县法院审判办公综合大楼和法官培训中心完成建设并正式投入使用。综合大楼占地9.9亩,建筑面积11784平方米,设有大型审判庭1个,中型审判庭2个,小型审判庭5个,安装了三级法院视频会议系统、内部IP专线语音系统、监控系统、审判信息管理系统、大型LED电子显示屏和法院二级专网、法院内部工作网,并已经投入使用,已建成数字法庭2个。
重庆市城口县北大街43号
荣昌县人民法院始建于1950年9月,最初仅设文书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现在内设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县综合调处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和研究室十个审判业务部门,以及政治处、监察室、法警大队、办公室、宣传科、行装科六个综合部门,下设吴家、盘龙两个人民法庭。全院干警由初设时的8名发展到现在编制130名,实有在职干警110人,其中中共党员82名,具有专科以上文化程度106人,本科以上88人,硕士以上12人,博士学历3人。另有聘用制法警、书记员、驾驶员48人,离退休干警48人。全院干警中具有审判职称的56人。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1年,前身是县政府审判室。该院内设机构15个: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庭、研究室8个审判业务部门;政治处、纪检监察室、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4个司法政务部门;三个中心人民法庭。现有在编干警82人,其中,法官54人、法官助理4人、法警6人、书记员17人、工人1人,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85%。年均结案2000余件。
渝北区人民法院与繁荣和谐的渝北区一道成长。她的前身是1950年6月成立的江北县人民法院,1995年因撤县建区更为现名。至2013年10月,渝北区人民法院有内设机关庭室17个、派出人民法庭3个,政法专项编制200名,在编干警191人,其中法官106人;承担着渝北区、北部新区的审判执行任务。
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58号
重庆市公安局位于重庆市渝北区黄泥磅黄龙路555号。它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警徽
1949年12月2日,北碚解放,在重庆市军事管制委员会领导下,建立了重庆市军管会北碚分会公安部。1950年1月,重庆市公安局正式建立,北碚军管分会公安部改为重庆市公安局第十九分局,同年8月,第十九分局改为第八分局。1952年2月2日,重庆市公安局第八分局改为川东北碚市公安局。1953年3月,北碚市公安局改为重庆市公安局郊六分局。1956年6月6日,郊六分局更名为重庆市公安局北碚区分局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