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4-04-27 15:21:55 手机端
房县司法局机构简介
(一)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的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和对外法制宣传以及法治竹溪建设实施县市区和 工作。 (三)抓好全县基层司法所建设,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指导、监督、管理全县的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公证和司法鉴定工作。 (五)指导全县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抓好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管理全系统干部人事和警务工作。负责全系统的法制工作、信息网络建设。负责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国有资产和财务装备工作。
房县司法局电话号码
电话:0719-32*****[点击查看电话]
房县司法局地址在哪里
地址:湖北省房县城关镇县门街83号
房县司法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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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司法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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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司法局成员名单
成员名单: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房县司法局上班时间
上班时间:9:00--18:00
房县司法局邮编
邮编:442000
房县司法局附近的司法局
荆州市司法局

荆州市司法局是荆州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局内设纪检组监察室、政治部(干部科、组宣科)、工会、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科、办公室、法制宣传科、律师公证管理科、国家司法考试科、基层工作科、法规教育科、司法鉴定管理科、“148”法律服务协调指挥办公室、行财科,以及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科)、社区矫正科(市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市公证处(荆楚公证处)。

鄂州市司法局

(一)制订司法行政工作管理办法,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 (二)制订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和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导、监督全县的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四)指导、监督县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五)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及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六)指导、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工作;负责地方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清理、汇编工作。 (七)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审批及分配。

汉南区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黄冈市司法局

黄冈市司法局是黄冈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是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自1981年恢复重建以来,在历届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司法厅的指导支持下,组织机构日益健全,干警队伍日益壮大,目前已有8个职能科室,下有市劳教所、市公证处、市工贸中专及7个合伙制律师事务所,黄冈市司法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黄冈市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也设在局内。职能作用也在不断加强,担负着管理、指导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律师、公证、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司法考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十多项业务工作,在全市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目前,全市11个县、市、区都建立了司法局。全市法律服务机构有律师事务所34个,执业律师180名;成立了12个公证处,有执业公证员47名;有乡镇法律服务所109个,注册法律服务工作者337人。

孝感市司法局

孝感市司法局是孝感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担负着宣传法律,推进依法治市;培训法律人才,提高司法干部队伍素质;进行法学研究,促进法学交流;调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安定;管理法律服务市场,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管理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机构;劳教管理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等多项重要工作任务,对孝感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发挥着重要作用。

十堰市司法局

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情况的调查与综合;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局机关重大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协助局领导处理政务和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各科室之间的工作关系;负责做好宣传、信息、文电处理、文秘、档案管理、保密、信访、接待上传下达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和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管理机关经费和其它专项经费,指导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拟定加强财务管理,提出资金运用效率的意见、建议和办法;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用车辆和机关行政管理及后勤服务工作。

房县司法局附近的法院
石首市人民法院

石首市人民法院于一九四九年七月成立,现内设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室、研究室、立案庭、审判监督庭、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执行工作管理局(执行庭)、司法警察大队及工会14个职能部门,下设绣林、笔架山、大垸、东升、团山寺、调关、高基庙、南口、新厂、高陵、小河口、桃花山等十二个人民法庭。

洪湖市人民法院

洪湖市人民法院位于洪湖市城区玉沙路46号,辖区面积2519平方公里,辖区人口93万人,1953年9月建院,历经12任院长,现任院长李云。承担着全市民事、刑事、行政,刑事自诉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工作。现有干警203人,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共26个(不含审判管理办公室),其中综合管理部门6个,业务管理部门4个,业务部门7个,业务保障部门3个,中心人民法庭5个,巡回法庭1个。

南漳县人民法院

南漳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1年,现位于南漳县水镜路西端,建筑面积5300m2。内设机构14个,即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室、司法行政科、法警大队、审判监督庭、立案庭、司法技术科,刑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执行局。派出法庭15个,即城关法庭、武镇法庭、九集法庭、东巩法庭、长坪法庭、李庙法庭、肖堰法庭、巡检法庭、板桥法庭、安集法庭、刘集法庭、龙门法庭、薛坪法庭、胡营法庭、花庄法庭。现有在职干警108人,平均年龄40岁,大专以上学历占96.2%,本科学历71人,占72.3%,目前有1人已获得法学研究生课程结业证书。

葛洲坝人民法院

葛洲坝人民法院地处宜昌市西陵区,前身是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葛洲坝人民法庭,始建于1974年12月3日,2001年11月22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设立葛洲坝人民法院,行使基层人民法院的职权。建院至今已两易院址,2000年12月迁至宜昌市沿江大道9号。葛洲坝人民法院座落在举世闻名的长江葛洲坝水利枢纽工程之畔,交通便利,法院办公楼共6层,面积约4000平方米,设有大、小审判庭各4个,办公楼内配有会议室、干警活动室、电子阅览室、档案室、微机室、人民陪审员办公室及车库等专门用房。葛洲坝人民法院是基层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依法管辖在葛洲坝城区范围内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葛洲坝人民法院设有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司法警察大队、办公室和政治处等9个职能部门。葛洲坝人民法院机构级别为正县级。

伍家岗区人民法院

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于1987年4月6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设立。该院审判综合大楼位于夷陵大道336号,总建筑面积7800平方米,由两大建筑组成:左侧是行政办公楼,面积为5200平方米,共11层,设有法官及工作人员的办公室、档案库、大、中型会议室、多功能厅、健身房、图书室、微机房、陪审员室等专用房;右侧是四层审判大楼,面积为2600平方米,由大、中、小型8个审判庭、立案接待厅、公诉人休息室、律师休息室、证人休息室、鉴定人休息室、羁押室、接待室、调解室、合议庭办公室、院长接待室等组成。伍家岗区法院设有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速裁调解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立案庭、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办公室、政治处、司法警察大队、纪检组等14个职能部门。现有在编干警50人。

洪山区人民法院

我院位于洪山区民院路789号,占地面积31.34亩,总建筑面积2.2万平米,由审判楼、办公楼、立案执行楼和综合服务楼构成,集立案、审判、执行、办公和餐饮为一体。在职干警145人,其中党员139人,本科以上学历占88%,法律硕士(研究生)38人。我院成立于1955年1O月22日,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全区人民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和发展。50多年来,共审执结案件近10万件,为区域经济发展、社会政治稳定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房县司法局附近的检察院
江陵县人民检察院

江陵县人民检察院地处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江陵大道137号 。江陵县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郧县人民检察院

郧县人民检察院地处湖北省郧县城关镇解放路中心巷3号。郧县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宜昌市人民检察院

宜昌市人民检察院现位于宜昌市胜利四路42号,始建于1953年8月,期间经历了恢复重建、分设管辖和地市合并的历程,随着宜昌检察事业的不断发展,宜昌市院机关已由1978年恢复重建时的6个科室逐步发展到今天的18个处室。目前,宜昌市院下辖15个基层院,共有干警675人。市院机关现有干警108人,全院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干警已达91%,并有博士1名,硕士2名,大学本科64名。近年来,宜昌市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思想,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和基层院建设,先后获得“全国检察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组织奖”、“全省政法队伍建设先进单位”、“宜昌市群众满意机关”、“宜昌市最佳文明机关”及“宜昌市卫生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武汉市东西湖人民检察院

武汉市东西湖人民检察院由中共东西湖区委和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双重领导。目前武汉市东西湖人民检察院内设14个部门,分别是:政治处(组宣科、法警大队)、办公室、纪检组、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渎职侵权局、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一科、侦查二科、综合科)、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检察技术科、人民监督员办公室、监察科、行政装备科。 武汉市东西湖人民检察院编制66人,现有在职干警57人,其中党员56人,非党员1人,57名干警中,具有研究生11人,研究生在读2人,本科30人,大专14人。

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检察院

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检察院于1987年11月开始筹建,1988年5月正式成立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检察院。现有干警60名,其中正副检察长5名,内设机构办公室、政治处、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监察科、司法警察大队、行政装备科、人民监督员办公室等13个部门 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深入贯彻“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工作方针,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全面落实“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竹山县人民检察院

竹山县人民检察院现有干警80人,其中离退休人员17人,在职干警63人。检察长1名,副检察长4名,党组成员3名,工会主席1名。检委会委员7人,中层干部26人。竹山县人民检察院内设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政治处、反贪污贿赂局(含侦查一室、侦查二室、侦查三室)、渎职侵权检察局(含侦查一室、侦查二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检察技术科、人民监督员办公室、法警大队,共18个内设机构。有机关党支部和反贪局党支部两个党支部,党员40人,占63%。法律本科以上文化程度37人,占58%,检察员32人,占53%。现有办公用房3100平方米,干警住房面积4800平方米,干警住房问题基本解决。现有办案用车六台,建起了专门的审讯室,内部程控网、局域网已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