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仲裁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4-04-27 18:27:06 手机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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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长:何体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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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仲裁委员会许可证授予时间
许可证授予时间:2004年11月04日
玉溪仲裁委员会附近的法院
建水县人民法院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钟灵路

昌宁县人民法院

1950年9月,昌宁县人民法院成立,我院现有人员57名,其中审判员42名,书记员和司法警察12名,工勤人员2名,平均年龄42岁,党员52名,占全院干警总数的91%,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35人,占61.4%,专科学历10人,大专以下11人。现有内设二级机构11个,主要承担着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任务,2009年前10个月,县法院共办结各类案件521件,其中巡回办结357件,巡回办案率达76.2%,直接为群众减少往返诉讼开支13万多元。

巧家县人民法院

巧家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1年12月6日,时为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分,受县人民政府的领导和监督,司法业务受云南省人民法院昭通分院指导和监督。巧家县人民法院院址由县人民政府大院先后搬迁至原检察院旧址、小东街5号,2001年6月,总建筑面积为4425平方米的审判大楼破土动工,历经2年多的建设,于2003年8月投入使用。全新的办公桌椅、干净整洁的大厅楼道,迄今,巧家法院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已拥有十辆公务用车,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利条件,结束了坐客车下乡办案的低效率工作方式,使得办案效率大幅度提升。截止2012年,巧家县人民法院有25个内设机构和4个人民法庭。有编制数90人,实有在编干警86人。

水富县人民法院

云南省昭通市水富县临江中路34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1951年2月初,“云南省政府人民法院”成立,同年11月经中共云南省委批准,改为“云南省人民法院”,1954年底根据全国人大通过的第一部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之规定,正式更名为“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此后50多年来,伴随着全国及我省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主法制的完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生了一系列巨大的变化:省高院内设机构由最初的5个发展为23个,包括:刑事、民事、行政、立案、审监、执行、调研等11个审判业务部门,办公室、监察室、行管局、外事处、新闻中心、后勤服务中心、法官进修学院、法警队、法科所、老干处等10个司法政务部门,政治部、机关党委等2个党务部门。管辖17个中级人民法院、131个基层人民法院,345个人民法庭,干警总数9287人。全省法院共有助审员以上人员5335人。2004年12月,省高级人民法院搬迁到新址办公。

弥渡县人民法院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弥渡县彩云路南段

玉溪仲裁委员会附近的司法局
西双版纳州司法局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是主管全州司法行政工作的州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是州政法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担负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教育三大职能。

丽江市司法局

一、贯彻贯彻党发和政府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协助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指导监狱、劳教所工作。 三、制定全市的法制宣传教育与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和协调各县区、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工作。 四、指导和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五、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的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工作;管理玉溪市律师协会。 六、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公证工作;指导公证业务活动。 七、负责组织全市初中级公证员、律师的职称评聘,及市局所属公证处、律师事务所主任的聘任和年度考核工作。

临沧市司法局

一、贯彻贯彻党发和政府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协助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指导监狱、劳教所工作。 三、制定全市的法制宣传教育与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和协调各县区、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工作。 四、指导和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五、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的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工作;管理玉溪市律师协会。 六、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公证工作;指导公证业务活动。 七、负责组织全市初中级公证员、律师的职称评聘,及市局所属公证处、律师事务所主任的聘任和年度考核工作。

保山市司法局

一、贯彻贯彻党发和政府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协助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指导监狱、劳教所工作。 三、制定全市的法制宣传教育与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和协调各县区、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工作。 四、指导和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五、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的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工作;管理玉溪市律师协会。 六、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公证工作;指导公证业务活动。 七、负责组织全市初中级公证员、律师的职称评聘,及市局所属公证处、律师事务所主任的聘任和年度考核工作。

楚雄州司法局

楚雄市司法局是楚雄市人民政府的司法行政职能部门,于1981年2月重新组建,1983年12月正式成立,担负着楚雄市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社会矛盾调处、“148”协调指挥、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政工科、普法宣传科、基层科、社区矫正办公室、法律援助中心、社会矛盾调处中心、“148”协调指挥中心8个科室;下辖15个乡(镇)司法所、18个法律服务所、2个律师事务所。司法行政干警编制62人,现有在职干警60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的54人,占总人数的90%,35岁以下的29人,占总人数50%,体现了司法行政队伍专业化、知识化、年轻化的特点。

曲靖市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