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县人民法院 更新时间:2024-04-27 17:34:19 手机端
安福县人民法院机构简介
1950年3月1日,安福县人民法院成立,县长魏孟川兼任院长,另配备专职副院长持日常工作。历经五十多年的发展,安福法院现有政工科、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立案庭、司法警察大队、研究室、司法技术室12个内设机构和3个人民法庭,全院在编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共63人,本科以上学历51人。
安福县人民法院电话号码
电话:0796-76*****[点击查看电话]
安福县人民法院地址在哪里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武功山大道103
安福县人民法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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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县人民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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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县人民法院法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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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县人民法院邮编
邮编:343000
安福县人民法院办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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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县人民法院附近的法院
崇义县人民法院

崇义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1月,内设11个职能部门,另有扬眉、古亭和过埠3个派出人民法庭,每年受理诉讼和执行案件近1000件;现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56个,实有干警52人。我院2004年建成的新审判综合大楼,建筑面积5000多平方米、人均绿地达100余平方米,实现了审判办公区与生活区相分离。近年来,崇义县人民法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贯彻和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不断加大现代化法院建设力度,狠抓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效率,注重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以实际行动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宗旨,连续多年取得了优异成绩,先后获得全市建设现代化法院先进单位、全省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全拾绿色旋风行动”先进单位、赣州市文明单位、记集体三等功等荣誉和表彰,并涌现了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德安县人民法院

德安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4月。现内设办公室、政工科、纪检监察室、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法警大队、司法技术科等机构。法院现有在职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60名。法院辖区内共有15个乡镇场,81个村委会,居住着汉、回、畲、壮、苗、土家等七个民族。全县总面积937平方公里,人口20万人,德安县法院驻地在蒲亭镇。法院设有派出3个人民法庭,现聂桥法庭和黄桶法庭合署在聂桥人民法庭办公,辖区内有丰林镇、林泉乡、高塘乡、聂桥镇、磨溪乡、吴山乡、彭山林场,邹桥人民法庭辖区内有爱民乡、邹桥乡、车桥镇、塘山乡。多年来,德安县人民法院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坚持“公正与效率”主题,全面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努力增强司法能力,切实提高司法水平,扎实推进法院建设进程,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全南县人民法院

1949年12月15日建立了虔南县人民政府司法科,1950年7月15日改建为虔南县人民法院,1955年至1964年先后在乌桕坝、南迳、陂头、大吉山等地建立了人民法庭。全南县人民法院现座落于全南县含江路12号,辖9个乡镇,86个行政村。内设办公室、政工科、监察室、执行局、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立案庭、审监庭、法警大队、司法技术室等14个内设机构,有陂头、南迳等2个派出人民法庭。近年来,全南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下,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和县政协民主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把握“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工作方针,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权、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努力做好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司法为民和基础建设四件大事,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奉新县人民法院

奉新县人民法院便坐落在该县县城冯川中路,内设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执行局、立案庭、审监庭、法警大队、司法技术室、政工科、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机关后勤事务中心等14个部门,下设上富、城北、赤岸、干洲等4个人民法庭,全院现共有在编人员51人,其中法官36名,司法警官4名,书记员13名。每年要审理和执行各类案件1000件左右。

龙南县人民法院

龙南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4月10日,由当时的县长张雷浩兼任院长,至今有14位同志在本院任过院长。在历经数次搬迁后,现在的龙南法院位于县城中心红旗大道,下设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纪检组、办公室、政工科、研究室等十二个内设机构及里仁法庭、临塘法庭、杨村法庭三个派出法庭。现有干警70余人,每年审结、执结各类案件1000余件。近年来,龙南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以”三个至上“为指导原则,按照“夯实基础,勇于创新,敢为人先”的工作思路,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大力开展各项审判工作,稳步推进法院改革,狠抓法院队伍建设,树立法院和法官公正、文明、勤政、廉洁的新形象,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受到辖区内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永丰县人民法院

永丰县人民法院始建于1950年,设立案庭、刑事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7个业务部门以及政工科、研究室、监察室、办公室、法警大队、司法技术室6个行政部门,下辖藤田、沙溪、佐龙、沿陂4个基层法庭,现有在编人员74人。永丰县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判辖区内法律规定管辖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办理各类执行案件,年平均审结案件2800余件。近年来,永丰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政府、政协的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继续践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紧紧把握和谐社会的特征,狠抓审判和执行工作,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忠实履行宪法与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建设“三个永丰”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安福县人民法院附近的检察院
鹰潭市人民检察院

鹰潭市人民检察院坐落于市区东端距城中心5公里的政府所在地梅园新区。院机关现地址为鹰潭市梅园大道21号。办公大楼占地面积七百余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四千余平方米。截止2009年10月,鹰潭市人民检察院全院共有干警73名,其中: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3人,检委会委员5人(不含正副检察长),检察员38人,助检员8人,书记员5人,法警6人,职工6人,无法律职务2人。学历情况是:研究生10人,占13.7%,本科41人,占65.75%,大专15人,占20.55%。民族构成比:汉族72人,壮族1人。性别构成比:男58人,女14人。鹰潭市人民检察院为省辖市级院,下辖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贵溪市人民检察院、余江县人民检察院三个基层检察院。院机关前身为鹰潭市(县级)人民检察院,成立于1979年3月。1983年7月,随鹰潭市升格为省辖市,组建了省辖鹰潭市人民检察院,现有内设机构15个。

抚州市人民检察院

1952年12月30日“江西省人民检察署抚州分署”正式成立,配置专职检察人员2人,1955年改名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抚州分院”,至1966年,分院工作人员15名,设三科一室。1967年抚州地区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抚州分院被“砸烂”,检察工作遭到彻底破坏。1979年3月10日,抚州检察分院恢复重建,内设四科一室,定编50名,实有人数23人,下辖12个县、市人民检察院。当时全区有干警161名,其中中专以上学历30名,占干部总数的18%。 2000年10月,抚州撤地设市,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抚州分院更名为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市院现有编制111个,实有人员103名,其中正副检察长及其他院领导8人;内设16个处室和1个事业机构,下辖11个县(区)院。至2008年底,全市有干警624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有371人,占总人数的60%,其中研究生17名,占检察人员总数的2.7%。

新余市人民检察院

新余是赣西的重要城市,于1983年撤县复市。新余市人民检察院下辖三个基层院,分宜县人民检察院、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和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望城工矿区院属市院的派出机构。全市两级检察院共定编231名,其中市院82名、分宜县院52名、渝水区院68名、望城工矿区院29名。现有在职人员209人,其中市院75人、分宜县院44人、渝水区院62人、望城工矿区院28人。 现有人员中,从人员分类看,领导班子成员29人(市院9人、分宜县院7人、渝水区院7人、望城工矿区院6人)、检察官150名、书记员1名、司法警察13名、司法行政人员27名;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内设机构有15个:办公室、政治部、侦查监督处、公诉处、反贪污贿赂局、渎职侵权检察处、监所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职务犯罪预防处、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技术处、司法警察支队、监察处、检察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九江市人民检察院

九江市人民检察院地处江西省九江市南湖支路一弄6号。九江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吉安市人民检察院

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地处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鹭洲东路6号。吉安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地处宜春市宜春大道(宜春市运管局汽车总站中间)。宜春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安福县人民法院附近的司法局
宜丰县司法局

宜丰县司法局自1981年10月恢复机构以来,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现有内设机构6个,即办公室(含人秘股、政工股),法制宣传教育股(普法办),基层工作管理股、公证工作股(含公证处),律师工作管理股,司法鉴定工作管理股;下辖宜丰县法律援助中心,江西崇文律师事务所和15个乡镇(场)司法所:即新昌司法所、澄塘司法所、棠浦司所、新庄司法所、花桥司法所、同安司法所、天宝司法所、潭山司法所、双峰司法所、黄岗司法所、石花尖司法所、车上司法所、芳溪司法所、石市司法所、桥西司法所;局领导班子由正、副局长,纪检组长,律师所主任等7人组成。

南昌县司法局

南昌县司法局隶属于南昌县人民政府,为本县司法行政机关,成立于1981年,座落于风景秀丽的澄碧湖湖畔. 多年来,南昌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下,通过历任局班子及全体同仁的共同耕耘和励精图治,队伍不断壮大,现拥有乡、镇(开发区、场)司法所18个,律师事务所3个、其中国资所2个,公证处1个,法律援助中心1个。局机关内设机构5个,即行政综合办公室、法制宣传股(县法宣办)、基层工作股、政工监察股、公证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股。随着队伍壮大,装备也日益精良。“二所一庭”建设提高了基层司法所的行政级别,工作用车配备和办公用楼建设遂步到位使各司法所的办公条件有了较大改观。

宜春市司法局

1、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2、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代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理民间纠纷; 5、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助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其他有关工作。

景德镇市司法局

江西省景德镇市司法局,为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全称:江西省景德镇市司法局,联系电话:(0798)8539624,邮政编码:333000,负责人、党委书记、局长:王玉萍,办公地址:市瓷都大道1285号,监督投诉电话:8534204。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编制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管理、监督和指导市劳动教养工作。 (三)负责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指导法制新闻和对外法制宣传。 (四)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监督和指导全市律师工作。指导市律师协会工作。 (五)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工作,指导涉港、澳、台法律事务工作,指导市公证员协会工作。

南昌市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市劳动教养工作。 (三)制订法制宣传教育和全市依法治市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区、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四)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市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监督、指导市律师协会工作。 (五)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工作。监督、指导市公证员协会工作。 (六)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司法助理员工作。负责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七)管理、监督、指导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和“148”法律服务工作。 (八)指导全市法学教育工作。

铜鼓县司法局

1、指导管理人员调解工作,参加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