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县人民法院 更新时间:2024-04-27 17:06:55 手机端
新兴县人民法院机构简介
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改组建立法庭,属高要地方法院新兴分庭。1949年10月20日,新兴县宣告解放,新兴法庭被新兴县人民政府接管。1950年9月,新兴县人民法院正式成立,上级法院为肇庆地区人民法院。1994年11月云浮市正式成立以后,新兴县人民法院的上级法院变更为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兴县人民法院机关内设机构11个,直属机构1个,派出法庭4个。内设机构为:办公室、政工科、监察室、研究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派出机构:天堂人民法庭、稔村人民法庭、集成人民法庭、太平人民法庭。直属行政单位:司法警察大队。我院新审判综合大楼占地面积6677平方米,于2000年9月动工兴建,楼高八层,总建筑面积6967平方米,2003年11月正式竣工投入使用。
新兴县人民法院电话号码
电话:0766-29*****[点击查看电话]
新兴县人民法院地址在哪里
地址: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新洲大道南37号
新兴县人民法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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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县人民法院院长
院长: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新兴县人民法院法官名单
法官名单: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新兴县人民法院邮编
邮编:527300
新兴县人民法院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新兴县人民法院附近的法院
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法院

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法院(下称萝岗区法院)成立于2005年9月28日,其前身是原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位于广州市萝岗区友谊路101号。现有机构14个,其中内设机构13个:政工办、执行局、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调研科、监察室、技术信息科;直属行政单位1个:司法警察大队;派出机构1个:萝岗人民法庭。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49年11月建院,现有干警500余人,是全国建院历史最长、干警人数最多的中级法院之一。建院5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后的20年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抓住历史发展机遇,锐意进取,公正司法,共审判各类案件20余万件,解决诉讼标的总金额980多亿元,为广州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良的司法服务。近年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事业发展更加快速,每年受理和审结案件数量以两成的幅度递增。受理案件数量超过2万件。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挂牌成立于2008年10月13日,位于中山市小榄镇九洲基东生西路131号。管辖范围包括我市北部的小榄、东升、黄圃、南头、三角、东凤、阜沙、古镇、横栏9个镇,辖区面积554平方米,总人口约110万,经济总量占中山市的50%左右。下辖黄圃、东凤、古镇3个人民法庭。全院设有政工科、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行政庭、执行局(综合办、执行一庭、执行二庭)、审管办等14个内设机构,1个直属单位司法警察大队,行使县一级人民法院职权,主要职责为审理法律规定和市中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开展法制宣传、提出司法建议等。新建院机关审判综合大楼(弘义楼)占地15亩,建筑面积20153平方米。全院现有人员179名。

陆河县人民法院

广东省汕尾市陆河县人民南路179号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现内设政工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法警大队、书记员科、调研科、机关服务中心,下设大石中心人民法庭、石楼中心人民法庭、大岗中心人民法庭、大学城中心人民法庭4个中心法庭。

广州市从化市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其主要职能是审判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并且通过审判活动,惩办一切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纠纷,以保卫无产阶级专政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新兴县人民法院附近的检察院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地处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6号,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下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反渎职侵权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是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下辖的 6 个区级检察院之一。其前身为上步区人民检察院, 1983 年 5 月开始筹建, 1984 年 7 月 2 日 正式挂牌办公, 1990 年 11 月 28 日 更名为福田区人民检察院。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共设有政治处、反贪局(下设侦查指挥中心、侦查一科、侦查二科)、机关党委、办公室、案件管理科、公诉一科、公诉二科、侦查监督科、渎职侵权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监所检察科、检察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全院现有在编人员 135 人,检察雇员44人。

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

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于 2005 年 9 月 28 日,其前身是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现有干警等 55 人,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地处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友谊路 101 号怡丰楼南侧。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下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反渎职侵权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汕头市南澳县人民检察院

汕头市南澳县人民检察院地处汕头市南澳县后宅镇中兴路。汕头市南澳县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下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反渎职侵权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韶关市黄岗地区人民检察院

韶关市黄岗地区人民检察院地处广东省韶关市248省道十里亭。韶关市黄岗地区人民检察院 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下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反渎职侵权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韶关市武江区检察院

韶关市武江区检察院地处广东省韶关市五祖路。韶关市武江区检察院 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下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反渎职侵权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新兴县人民法院附近的司法局
南沙区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制订司法行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本局行政执法监督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司法行政复议前对案件的复查、应诉工作。 (二)负责全区法制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和指导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 (三)指导、管理所属各街、镇司法所的工作。 (四)管理、监督辖区内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社会法律服务咨询机构等中介法律服务机构工作,指导所属各街、镇法律服务所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天河区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广东省司法厅

广东省司法厅,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下属单位:省监狱局、省劳教局,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直属行政单位:广东省法学会、广东省法律援助局 所属事业单位:广东省律师协会、广东省公证协会、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厅机关服务中心。 广东省司法厅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监督刑罚执行、罪犯改造和监狱管理工作。 (三)指导、监督劳动教养的执行工作和司法行政系统的戒毒工作。 (四)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有关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工作。 (五)负责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及司法行政对外交流工作。 (六)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依法负责律师、公证相关管理工作。 (七)承办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肇庆市司法局

肇庆市司法行政机关组建于1980年12月3日。目前全市已建市、县两级司法局9个;乡镇(街道)司法所108个;律师事务所41个(其中合伙所17个,国资所15个,公职所9个);公证处9个,法律援助处9个,司法干校和劳教所各1个。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编制675名。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编制675人,现有630 人,占93.3%,其中:市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编制206名,现有190名,占92.2%;县(市、区)司法局编制253人 ,现有211人,占83.4%;司法所编制216人,现有215人,占99.5%。 市局机关设有9个科(处)室:政治处、办公室、法制宣传科、公证与律师管理科、基层工作管理科、计财装备科、劳动教养管理科、政策法规科、监察审计室。市局直属单位7个:市劳教所、市司法干校、市公证处、市法律援助处、市公职律师事务所、市法学会、市律师协会。

徐闻县司法局

负责法制宣传和法律普及工作;指导各乡镇,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承办县普及法律常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茂名市司法局

研究制定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机关重大政务活动的协调安排和督查、督办;负责综合性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审核以及收集、分析、上报、反馈各类司法信息,参与和指导司法行政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司法外事交流和机关机要、文秘、信访、统计、档案、保密、保卫、行政后勤管理和办公自动化建设等工作,指导司法行政信息通讯技术网络建设;负责司法行政系统专项经费和装备的年度计划及管理监督工作;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务、固定资产和基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