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更新时间:2024-04-27 20:03:59 手机端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机构简介
省高院在编制机构有办公室、政治部(下设组织人事处、法官法警管理处、宣传教育处、老干处)、立案庭(书记员管理室)、刑一庭、刑二庭、刑三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赔偿办、审监庭、执行局(下设综合处、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研究室、司法技术室、法警队、司行处、监察室、共计24个。省法院机关现有中央政法编制373人,实有人员376人。其中,领导班子成员9人,副厅级领导干部7人。法官219名,占总人数的58.24%;书记员40名,司法警察21名,其他工作人员96名。党员327人,占86.97%。全院本科学历的人员260名,占69.15%;硕士68名,占18.1%;博士2名。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电话号码
电话:029-855*****[点击查看电话]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地址在哪里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雁南五路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官网
官网: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院长: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名单
法官名单: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邮编
邮编:710000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附近的法院
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1年1月1日,原安康地区撤地设市,原安康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重新组建为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后正式对外办公。2012年6月27日,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迁至现址办公,办公地点位于本市安康大道三桥头黄沟路口。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辖十个基层人民法院,分别是汉滨区人民法院和汉阴、石泉、宁陕、紫阳、岚皋、平利、镇坪、旬阳、白河九县人民法院。全市两级法院现共有在编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766人,其中市中级法院有在编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118人。

宜君县人民法院

宜君县地处陕南关中平原与陕北黄土高原的结合部,总面积1501平方公里,人口10万余人。宜君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48年3月,法院机关占地面积1.2亩,主要建筑审判综合大楼于1991年8月建成并投入使用,2004年对原有审判综合大楼实施改扩建,为四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为1760平方米。法院现有干警33人,其中男干警23人,女干警10人。院领导7人,其中院长1人、副院长2人、纪检干事、纪检组长、执行局局长、政治协理员各1人;33名干警中,审判员、助审员18人,书记员9人、法警及其他工作人员4人。院内设立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法警队、办公室八个内设机构及五里镇、焦坪、棋盘、彭镇四个基层人民法庭。

户县人民法院

户县人民法院现有干警99人,内设13个审判、行政职能部门,根据辖区内案件分布情况设大王、祖庵、余下、秦渡4个基层人民法庭。院机关成立党总支,总支书记由1名副院长兼任,机关成立党支部2个,人民法庭的党务工作由法庭所在地地方党委管理。户县法院年均受理各类案件3400余件。年均结案率为97.6%,法官人均年结案81件,年均执行结案率为93.2%,民商事案件调解率60%以上。先后荣获全国“人民满意好法院”、省级文明单位、集体一等功等60余项荣誉称号。

陇县人民法院

陇县法院核定编制60人,现在岗法官干警54人,其中法官29人、法官助理10人、司法警察3人、书记员9人、工勤人员3人。院党组成员6人,其中党组书记、院长1人,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1人,副院长2人,执行局局长1人,纪检组组长1人。全院内设政工科、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一庭、执行二庭、司法警察大队、审判监督庭等10个政务、业务部门,下设东风、东南、温水、曹家湾等4个基层人民法庭。在案件总数不断增长、办案难度增大的情况下,陇县法院扎实开展诉前调解、巡回审判,结案率、调撤率、执结率、执行标的到位率、服判息诉率持续上升,发改率、上诉案件数、涉诉信访案件数逐年下降,实现了执行工作良性循环和涉诉信访“零积案”。2011年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481件,审执结1441件,结案率达97.2%。

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

1949年7月12日商县解放,中共商洛地委、行政督查专员公署随军迁入商县城内。专署组建了司法科,司法科在专署的领导下从事全区的案件审判工作。1950年6月组建了陕西省人民法院商洛分庭。1952年3月9日,商洛分庭改名为商洛分院。1955年2月1日商洛分院改名为陕西省商洛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66年至1973年,因“文化大革命”的影响,法院的工作停止,由军管会行使公检法全部职权。1973年3月撤销军管会,恢复商洛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79年,中院由城隍庙旧址迁至北新街和平路12号办公。2001年12月,商洛地区撤地建市,商洛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更名为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内设机构有: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立案庭、审监庭、执行局、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法警支队、政治部、宣教科、老干科、办公室、研究室、监察室、纪检组、司法技术室、司法行政装备室等。现有干警94人。

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位于咸阳市渭阳西路54号,东邻司法局,西邻城建局,与原陕西科技大学隔路相望。全院在编干警188名,内设20个部门。依照法律规定,市中院担负本辖区内重大、疑难和影响较大案件的一审管辖,对本辖区内的上诉案件进行终审判决。咸阳中院下辖14个基层人民法院。咸阳中院是一个具有诸多荣誉的先进集体,在院党组的带领下,班子成员齐心协力,与全院干警通力合作,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推动“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提高法院整体工作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果。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附近的司法局
宝鸡市司法局

一、管理全市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乡镇街道社区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制定司法行政基层工 作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 二、指导乡镇、社区司法调解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三、指导乡镇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组织和业务建设; 四、指导全市“148”专线工作; 五、指导全市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六、负责全市、县区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呈报、审批、撤销及业务指导;

旬阳县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咸阳市司法局

咸阳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司法厅的指导下,用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统领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按照“围绕一个目标,倡导两种精神,狠抓三项重点,实现五个突破”的工作思路,积极参与构建和谐咸阳和创建安全咸阳工作,为发展经济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局机关先后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四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先进集体,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被省人大内司委命名为全省十大文明执法单位,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法制宣传先进集体、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思想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四下乡先进单位、农村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扶贫工作先进集体、党员教育先进单位。机关党总支连续4年评为市上先进基层党组织

宝塔区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二)监督、管理劳动教养工作。 (三)制定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市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四)管理、指导和监督律师、企业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五)管理公证机构,指导监督公证业务活动。 (六)指导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及基层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旬邑县司法局

旬邑县司法局组建于1981年,是县人民政府管理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国家的行政执法部门。局机关现有干部12名,其中领导干部4名,多年来,局党组一班人团结和带领全体干部职工致力于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工作,服务县委、政府,服务城乡群众,服务社会弱势群体,为构建和谐、文明、富裕新旬邑做出了积极贡献,先后被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评为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法律“六进”先进集体,被陕西省委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

汉中市司法局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 2、管理和指导全市法制宣传及普法教育工作,指导地方、行政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3、管理全市公证、律师工作,监督指导其业务活动。 4、管理和指导全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民调解工作、148专线电话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管理和指导全市法学教育和法律函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