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新时间:2024-04-27 13:42:59 手机端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机构简介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暂无简介,补充请联系我们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电话号码
电话:0539-83*****[点击查看电话]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在哪里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沂蒙路446号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
官网: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院长: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名单
法官名单: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邮编
邮编:276000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附近的法院
乳山市人民法院

乳山市法院共有法官和工作人员116人,其中法官65人,本科以上学历62人,占95.4%。内设机构22个,辖银滩、诸往、冯家3处法庭。近年来,先后两次被山东省委、省政府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单位荣誉称号,被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被山东省政法委、山东省人事厅授予公正执法先进单位称号,被山东省政法委授予“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单位称号,被济南军区政治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先进集体称号,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法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风建设年活动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并荣记集体一等功、二等功。

诸城市人民法院

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兴华东路15号

城阳区人民法院

城阳法院积极应对繁重的审判任务,较为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审判执行任务,得到了上级法院和市委市政府的认可,先后被评为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2010年),全省法院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2009年),连续两年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2008年、2009年),2010年荣获集体一等功,2011年、2012年连续两年被青岛市委市政府评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2012年被青岛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机关”。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内设机构20个: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涉外审判庭、民事审判五庭、夏庄人民法庭、上马人民法庭、刑事审判庭、行政庭、立案一庭、立案二庭、政工处、研究室、审监庭、监察室、办公室、司法技术中心、法警大队、执行局等。

定陶县人民法院

定陶县人民法院始建于1951年底,1958年,定陶县与成武县合并,改设定陶人民法庭。1961年11月,恢复定陶县,重建定陶县人民法院。1968年11月,公检法三机关实行军事管制,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定陶县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小组”。1973年4月撤销军事管制,恢复法院,沿袭发展至今。现定陶县人民法院位于县城城中街中段,现有法官和干警151人,其中在岗96人,离岗12人、退休41人,离休2人;设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执行局综合室、执行一庭、执行二庭、司法警察大队等审判执行业务庭室,办公室、监察室、政研室等行政科室,陈集、力本屯、黄店等派出法庭,共26个内设机构,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审判及管理体系。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10年10月9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设立,管辖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案件,其上一级法院为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和东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批准,开发区法院的人员编制为:配备院长1名,副院长2名,人员编制为24人。

福山区人民法院

福山县法院始建于1950年9月,1983年11月撤县建区后更名为福山区法院。建院60余年来,在几代福山法院人的共同努力下,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最初只有7名干警,到拥有19个内设机构、5处基层法庭、120名干警和其他工作人员;从简陋的1间办公室,到建有17个审判庭、总建筑面积18000余平方米的综合审判楼;从徒步走街串户办案,到具有高科技物质装备条件的现代化法院;从年审结案件数量80余件,到2013年底跃至近4000件,福山法院踏着共和国发展的脚步,以昂扬的精神、崭新的姿态,在时代洪流中拼搏奋进,取得了辉煌的成就。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附近的司法局
泰山区司法局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措施,编制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对外法制宣传工作。 3、管理和指导全区的律师、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制定全区律师工作发展规划以及律师管理的有关办法;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区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工作。 4、制定全区公证改革与发展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指导公证机构,负责公证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 5、制定全区人民调解工作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处、镇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调解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泰安市司法局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措施,编制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2、制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市法学成人教育规划、年度计划;指导全市对外法制宣传工作。3、管理和指导全市的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制定全市律师工作发展规划以及律师管理的有关办法;管理全市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及在我市设立的外地律师机构。

威海市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本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 (二)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工作,参与依法治市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四)组织、指导、协调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及社区矫正工作。 (五)指导、管理律师、公证工作。 (六)指导、管理、监督法律援助工作。 (七)管理本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务、装备工作。

青州市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本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 (二)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工作,参与依法治市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四)组织、指导、协调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及社区矫正工作。 (五)指导、管理律师、公证工作。 (六)指导、管理、监督法律援助工作。 (七)管理本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务、装备工作。

菏泽市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编制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和监督刑罚执行、改造罪犯的工作。 (三)指导和监督劳动教养工作。 (四)指导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 (五)制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 (六)指导监督律师、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全市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和在东营设立的外国(境外)律师机构。

冠县司法局

1、指导和管理全县乡镇(街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2、指导和管理全县人民调解工作; 3、指导刑释解教人员的过度性安置帮教工作、社区矫正工作; 4、负责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管理工作; 5、负责基层法律服务所及人员登记注册的审核、申报工作; 6、负责法律服务市场的管理工作; 7、监督检查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遵纪守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