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更新时间:2024-04-27 13:52:27 手机端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机构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地处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路。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下辖: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检察院、呼和浩特市赛突罕区人民检察院、土默特左旗人民检察院、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武川县人民检察院、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清水河县人民检察院。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电话号码
电话:0471-49*****[点击查看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地址在哪里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路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官网
官网: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检查长
检查长: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名单
领导班子名单: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上班时间
上班时间:9:00--18:00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邮编
邮编:010000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附近的检察院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地处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乌审西街。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下辖:杭锦旗人民检察院、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东胜区人民检察院、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乌审旗人民检察院、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锡林郭勒盟分院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锡林郭勒盟分院地处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那达慕大街2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锡林郭勒盟分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锡林郭勒盟分院下辖:锡林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太仆寺旗人民检察院、多伦县人民检察院、正蓝旗人民检察院、镶黄旗人民检察院、阿巴嘎旗人民检察院、正镶白旗人民检察院、苏尼特左旗人民检察院、苏尼特右旗人民检察院、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地处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满洲里路64号。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下辖:海拉尔区人民检察院、满洲里市人民检察院、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牙克石市人民检察院、根河市人民检察院、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阿荣旗人民检察院、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检察院、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检察院、陈巴尔虎旗人民检察院、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检察院、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人民检察院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地处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大明街。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人民检察院下辖: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巴林右旗人民检察院、林西县人民检察院、克什克腾旗人民检察院、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宁城县人民检察院、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敖汉旗人民检察院、红山区人民检察院、松山区人民检察院、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地处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下辖:集宁区人民检察院、丰镇市人民检察院、凉城县人民检察院、卓资县人民检察院、兴和县人民检察院、商都县人民检察院、化德县人民检察院、察右前旗人民检察院、察右中旗人民检察院、察右后旗人民检察院、四子王旗人民检察院。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人民检察院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人民检察院地处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海北东街。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人民检察院下辖: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乌达区人民检察院、海南区人民检察院.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附近的司法局
鄂尔多斯市司法局

(一)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 制定全市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旗区、各行业、基层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 管理和指导全市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全市律师协会和公证员协会的工作。 (四) 管理和指导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安置帮教工作,参与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和考核工作。 (五) 管理和指导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六) 管理和指导全市社区矫正工作。 (七) 负责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八) 负责并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司法考试的考务工作。 (九) 组织和协调处理全市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

乌兰浩特市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领导和管理市属律师事务所工作和市公证处工作; 三、管理和指导人民调解、基层司法所和镇、街道法律服务所工作; 四、管理和指导全市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市的依法治理工作; 五、管理本局的法制建设和行政应诉工作; 六、管理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 七、承办市政府及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阿拉善盟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全盟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订全盟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旗、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制定全盟依法治盟规划。 (三)管理律师、公证机构,指导监督律师、公证、法律顾问、 法律援助工作;对律师协会和公证协会进行归口管理。 (四)指导全盟司法行政机关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和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及法律服务工作,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五)指导全盟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六)指导管理司法鉴定工作。 (七)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和“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全盟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管理、指导乌兰浩特监狱工作。 (三)制定全盟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旗县市、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 (四)管理律师、公证机构,指导监督律师、公证、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导全盟司法行政机关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和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六)管理全盟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指导全盟司法行政计划、财务工作。 (七)负责内部审计监督工作。 (八)指导全盟司法行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按管理权限管理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人事、机构编制;指导和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和警衔评授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按管理权限协助旗县市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九)负责全盟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十)承办盟行政公署和自治区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林西县司法局

办 公 室 负责局机关重大政务活动协调实施和检查落实;审核研究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及落实情况,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半年、年度计划总结;负责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审核,负责司法行政课题调研工作;负责重要工作任务督查、信息、文秘、信访、统计报表、工作创新、保密、文印及文书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司法行政信息网络技术建设;统筹协调各类综合性机关事宜等。 宣 教 股 负责全县的法制宣传工作,制订全县普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组织、协调、督促全县依法治理工作,指导全县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受自治区律函中心委托负责组织全县律师函授报名联系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法学教育工作;指导地区、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综合指导基层所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内蒙古赤峰市司法局

赤峰市司法局恢复重建于1980年10月。2002年机构改革核定全市司法行政专项编制635个,其中市本级122个、旗县区513个。 在市本级编制中,市局机关40个,现实有38人,内设办公室、政治处(警务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科(依法治市办公室)、律师公证工作指导科(司法考试办公室)、基层工作指导科、法律援助指导科、政策法规科(司法鉴定办公室)、劳教工作指导科、计财装备科(审计办公室);局直属单位10个,其中1个劳教所、1个法律援助中心专项编制16人、1个公证处22人、7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119人)。市劳教所为准处级机关,核定劳教人民警察专项编制66个,实有43人。我局新一届领导班子组建于2002年初,现有党政班子成员8名,其中党组成员6名(局行政领导班子成员4名、纪检组长1名、劳教所所长1名);行政班子5名。局系统党委下设1个基层党委、10个党支部,有党员178名,其中离退休干部党员57名。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附近的法院
商都县人民法院

1950年7月1日,商都县人民法院在商都县人民政府司法处的基础上成立,隶属于察哈尔省察北地区,1952年年底察哈尔省撤消,归河北省张家口地区,1958年9月,商都县并入张北县,商都县法院改为张北县人民法院商都人民法庭,1959年年底,商都县从张北县分出,于1960年1月恢复商都县人民法院,1962年6月1日归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地区。现商都县法院位于商都县七台镇新风东路,办公大楼于2006年10月峻工落成,建筑面积为2730平方米。辖区面积4353平方公里,辖区人口34.42万人。现任院长为刘建平,全院共有干警59人。法院内设办公室、政工科、研究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流程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以及三个基层人民法庭共15个部门,下辖十八顷、玻璃忽镜、屯垦队3个派出法庭。

红山区人民法院

红山区人民法院于1984年挂牌,前身为赤峰市人民法院。辖区面积506平方公里,人口43.5万人。现有政法专项编105个,有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99人。本着与上级法院院对口的原则,内设立案庭、刑事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法警队、政工科、监察科、研究室、办公室13个部门,下设城郊人民法庭、永巨人民法庭、南新街人民法庭3个基层法庭。多年来,红山区人民法院在区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上级法院的指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根据党在不同时期的中心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立足审判实际,打击惩罚犯罪,化解矛盾纠纷,更新理念,深化改革,强化队伍,真抓实干,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红山区经济社会的改革、发展、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太仆寺旗人民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

根河市人民法院

根河市人民法院地处有着独特民风、民俗以及古老、神秘的“狩猎文化”和“驯鹿之乡”美誉的敖鲁古雅鄂温克民族乡聚居地——根河市。根河法院是自治区最北部的基层法院,现有编制78人,实有65人,下设15个部门,4个基层法庭(金河法庭、阿龙山法庭、满归法庭、得耳布尔法庭)。多年来,根河法院全体干警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认真贯彻“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工作方针,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审判、执行及其他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先后被自治区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和“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被呼伦贝尔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五好法院”和“涉诉信访先进集体”,授予集体三等功4次;被呼伦贝尔市委、市政府授予“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被呼伦贝尔市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连续多年被根河市委授予“实绩突出领导班子”等光荣称号。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原伊克昭盟中级人民法院,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处内蒙古自治区中西部,管辖面积8.7万平方公里,下辖东胜区、达拉特旗、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乌审旗、杭锦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8个基层法院。市中院内设16个部门,即:政治部、监察室、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室、研究室、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执行局、审监庭、行政庭、法警支队、对外委托鉴定室。现有在职干警143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中共鄂尔多斯市委的领导下,向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主要职能是审判各类诉讼案件,惩治罪犯,保障人权,解决纠纷,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保卫国家制度和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通过审判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祖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准格尔旗人民法院现有行政编制96个、财政拨款事业编制14个,合计定编110个;现有在编人员115人,其中行政编制在编91人,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在编24人;另有合同制书记员9人、合同制司机13名、勤杂工(清洁工、保安、餐厅工作人员)16人。61名法官中只有41名从事一线审判执行工作。准格尔旗人民法院一贯重视审判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从制度建设、人员配备、督促落实,直至审判质量评查绩效落实到人,与法官岗位目标责任完成成绩挂钩,成为法官职务调整的主要依据。正因为这样,我院的案件审判质量一直走在全市乃至全区前列。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为准格尔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而拼搏奋斗,争取更大的工作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