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人民检察院 更新时间:2024-04-27 17:53:19 手机端
孝感市人民检察院机构简介
孝感市人民检察院最初为湖北省孝感专署检察署,成立于一九五O年。一九七八年底,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孝感分院重新组建,一九九三年四月经国务院批准,孝感撤地建市。一九九三年十一月孝感市召开第一届人代会,孝感市人民检察院正式成立。现辖有孝南、汉川、应城、云梦、安陆、大悟、孝昌等七县(市)、区人民检察院,二OOO年七月,广水市人民检察院划辖随州。 孝感市人民检察院内设18个机构,即:办公室、政治部(内设干部处、组宣处、教育处)、反贪污贿赂局(内设侦查一处、侦查二处、综合指导处、侦查指挥中心)、反渎职侵权局、侦查监督处、公诉处、监所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挂举报中心、刑事赔偿办公室)、民事行政检察处、检察技术处、法律政策研究室(挂检察委员会办公室)、行政装备处、监察处、司法警察支队、开发区检察处、老干部工作处、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孝感市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处。
孝感市人民检察院电话号码
电话:0712-28*****[点击查看电话]
孝感市人民检察院地址在哪里
地址: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城站路91号
孝感市人民检察院官网
官网: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孝感市人民检察院检查长
检查长: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孝感市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名单
领导班子名单: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孝感市人民检察院上班时间
上班时间:9:00--18:00
孝感市人民检察院邮编
邮编:432000
孝感市人民检察院附近的检察院
武汉市东西湖人民检察院

武汉市东西湖人民检察院由中共东西湖区委和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双重领导。目前武汉市东西湖人民检察院内设14个部门,分别是:政治处(组宣科、法警大队)、办公室、纪检组、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渎职侵权局、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一科、侦查二科、综合科)、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检察技术科、人民监督员办公室、监察科、行政装备科。 武汉市东西湖人民检察院编制66人,现有在职干警57人,其中党员56人,非党员1人,57名干警中,具有研究生11人,研究生在读2人,本科30人,大专14人。

保康县人民检察院

保康县人民检察院于1978年12月重建。保康县人民检察院地处湖北省襄樊市保康县河西路120号,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检察院

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检察院于1987年11月开始筹建,1988年5月正式成立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检察院。现有干警60名,其中正副检察长5名,内设机构办公室、政治处、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监察科、司法警察大队、行政装备科、人民监督员办公室等13个部门 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深入贯彻“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工作方针,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全面落实“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宜昌市人民检察院

宜昌市人民检察院现位于宜昌市胜利四路42号,始建于1953年8月,期间经历了恢复重建、分设管辖和地市合并的历程,随着宜昌检察事业的不断发展,宜昌市院机关已由1978年恢复重建时的6个科室逐步发展到今天的18个处室。目前,宜昌市院下辖15个基层院,共有干警675人。市院机关现有干警108人,全院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干警已达91%,并有博士1名,硕士2名,大学本科64名。近年来,宜昌市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思想,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和基层院建设,先后获得“全国检察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组织奖”、“全省政法队伍建设先进单位”、“宜昌市群众满意机关”、“宜昌市最佳文明机关”及“宜昌市卫生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郧县人民检察院

郧县人民检察院地处湖北省郧县城关镇解放路中心巷3号。郧县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

新中国成立之初,1955年6月,依照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成立江岸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地址是江岸区胜利街180号,检察院配备干部18名,内设侦查科、监督科和秘书室。 2002年——2003年,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完成机关机构改革。根据区检察院的主要职责,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内设11个职能部门和政治处:办公室、政治处(内设组干科、宣教科、警务科挂法警队牌子)、反贪污贿赂局(内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预防综合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渎职侵权局、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科(挂经济罪案举报中心和刑事赔偿办公室牌子)、民事行政检察科、检察技术科、监察科、行政装备科。纪检、机关党委按有关规定设置。区检察院机关政法专项编制112名。

孝感市人民检察院附近的司法局
宜昌市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公安县司法局

公安县司法局成立于1980年12月,成立之初,人员由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几家抽调组成。1981年成立县公证处。1983年内设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股、基层工作股、法律顾问处,1985年增设政工股,1988年设行财股,成立21个乡镇法律服务所,1991年设立21个乡镇司法所,1997年成立公证律师管理股,并将9股1室10个内设机构调整设置为1处1室6科8个内设机构。2002年,县直单位机构改革又将“科”改为“股”。后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不断健全和司法行政工作的不断发展,相继又成立了县法律援助中心、司法鉴定管理股、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办公室,设立了孱陵、九鼎两家法医司法鉴定所,一家建筑质量安全鉴定检测站,21个乡镇司法所合并为16个乡镇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发展为3家。

茅箭区司法局

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情况的调查与综合;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局机关重大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协助局领导处理政务和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各科室之间的工作关系;负责做好宣传、信息、文电处理、文秘、档案管理、保密、信访、接待上传下达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和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管理机关经费和其它专项经费,指导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拟定加强财务管理,提出资金运用效率的意见、建议和办法;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用车辆和机关行政管理及后勤服务工作。

老河口市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黄石市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孝南区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孝感市人民检察院附近的法院
枝江市人民法院

枝江市人民法院,是地处三峡、扼守中国“水电之都”东大门的基层人民法院。枝江市人民法院始建于1953年1月;1955年2月,省枝江并入宜都,同时撤销枝江法院;1962年10月,复置枝江县,1963年11月,恢复枝江县人民法院;1996年7月,撤县建市,更名为枝江市人民法院。建院以来,几易院址,1993年迁至枝江市马家店街道办事处珠海路36号。2007年10月新的枝江市法院审判综合楼顺利投入使用,新址位于枝江市城市主干道西侧。枝江市人民法院的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治处、纪检组、监察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工作局、司法警察大队;派出机构有:马家店人民法庭、江口人民法庭、百里洲人民法庭、董市人民法庭、安福寺人民法庭;临时机构有:顾家店巡回法庭、仙女巡回法庭、冯口巡回法庭、白洋巡回法庭、问安巡回法庭、七星台巡回法庭。

咸安区人民法院

咸宁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2年9月。1984年1月,咸宁县撤县建市,咸宁县人民法院更名为咸宁市人民法院。1999年3月,咸宁地区撤地改市,咸宁市人民法院更名为咸安区人民法院。法院设有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执行局等十三个业务部门及永安、温泉、横沟、双溪、高桥、汀泗、马桥七个人民法庭。法院基础建设不断发展。1987年,法院审判法庭和汀泗、横沟、双溪、马桥、高桥五个人民法庭的办公综合楼相继建成。2000年以来,咸安法院二次创业,建成了院机关审判综合楼和永安、温泉、横沟三个法庭的审判综合楼,法院面貌焕然一新,基础建设迈上新台阶。

远安县人民法院

远安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楼位于远安县城北郊,总占地面积20亩,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按照行政办公区、业务审判区、信访立案区、档案管理区相互独立又互为一体的规划建设,实现了办公环境庭园化、通讯保障程控化、信息资源网络化、安全管理监控化。远安法院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和良好的院风,曾多次被评为市、县级文明单位和全省最佳法院、全省先进法院。远安县法院现有内设机构十三个:刑事审判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庭)、司法鉴定科、司法警察大队、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派出法庭四个:鸣凤人民法庭、洋坪人民法庭、茅坪场人民法庭、荷花人民法庭。全院定编为57人,实有57人。

武汉铁路运输人民法院

武汉铁路运输法院成立于1981年5月,院址在武汉市江岸区二七路,审判工作受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监督指导。1983年3月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撤销后,院址迁至武昌区八一路武汉铁路分局机关大楼右侧,审判工作受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监督指导。2003年11月院址迁至武昌区杨园街建新路。2006年6月28日成立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工作回归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监督指导。武汉铁路运输法院主要审理发生在武汉铁路局管辖铁路站车内各类刑事案件、当事人均为铁路职工或者铁路单位的民事纠纷案件和铁路职工或者铁路单位为一方当事人的民商事纠纷案件及执行案件。至2011年12月,法院在职干警40人。

建始县人民法院

建始法院建于1953年9月(1968年撤销,1973年恢复),座落于业州镇风景秀美的朝阳观下。现有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87人,内设14个庭室科队,派出11个人民法庭现合署为5个。建院以来,与时俱进,加强审判管理,全面开展各项审判工作,公正司法,共审结各类案件4万余件,为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建院时,仅有一栋木结构房屋;1973年,修建面积为765m2的综合办公楼;1980年,修建面积为1200m2的综合审判楼。“两庭”建设期间,各法庭相继建成石混结构的办公、生活用房,总面积4540m2。其间修建了面积为2500m2的机关宿舍楼。2000年6月,异地新建的总面积3820m2的综合审判楼投入使用,并相继配置了微机、程控电话和办案用车,装备了电子显示屏、数码一体机、数码摄像机等设施,彻底改变了基础设施、物质装备落后的面貌。

仙桃市人民法院

仙桃市人民法院始建于1951年8月,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法院机构不复存在,审判工作由军事管制领导小组取代。1973年沔阳县人民法院恢复,法院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审判原则,充分发挥了审判职能作用。1986年10月,沔阳县撤县建市,沔阳县人民法院随之更名为“仙桃市人民法院”。随着法制的不断健全和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该院从小到大、从弱到强,逐步发展壮大。进入二十一世纪,中国的法律已经达到全面完善健全的新阶段,由此,法院的各项审判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更加落实,为保一方平安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完成各项审判工作的同时,法院在地方党委领导和政府的支持下,狠抓了基层基础建设,1999年建成的十六层办公、审判综合大楼,功能齐全,设施完善;7个基层法庭,有2个进行了重建,5个进行了改建,极大地满足了基层审判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