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仲裁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4-04-27 16:08:51 手机端
邵阳仲裁委员会电话号码
电话:0739—25*****[点击查看电话]
邵阳仲裁委员会地址在哪里
地址:邵阳市政府办公楼
邵阳仲裁委员会会长
会长:王国和
邵阳仲裁委员会官网
官网: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邵阳仲裁委员会邮编
邮编:422000
邵阳仲裁委员会经度
经度:111.48759333113948
邵阳仲裁委员会纬度
纬度:27.246197750512203
邵阳仲裁委员会许可证授予时间
许可证授予时间:1996年05月01日
邵阳仲裁委员会附近的法院
花垣县人民法院

花垣县人民法院座落于花垣县花垣镇建设东路75号。近年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的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工作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忠实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队伍建设为主线,以加强审判工作为重心,以基础建设为保障,以改革为动力,认真做好法院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为建设“平安花垣”、“法治花垣”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现有在编干警65人。其中少数民族干警49人,中共党员38名,具有研究生文化干警4人,本科文化的干警40人,大科及以下21人。内设机构13个,设人民法庭5个,即麻栗尝吉卫、龙潭、团结、边城中心人民法庭。

祁阳县人民法院

祁阳县法院开始成立于1950年7月1日,其主要职能是充分发挥审判作用,为全县的社会和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县法院内设15个科、局、庭、室、队,下设8个人民法庭。全院共有在职干警138人(含林业编制7人),正副院长5人,其它领导班子成员5人,副科以上干部共47人,审判员95人,助理审判员4人,法警15人,书记员16人,工人8人。其中党员122人(不含金秋支部39名党员),硕士研究生1人,本科学历96人,大专学历31人。自1987年至2008年,被上级表彰的干警有603人。

炎陵县人民法院

2009年炎陵县法院重修审判综合大楼。在立案信访大厅实行柜台式一站式服务,给立案、来访群众提供了便捷、快捷的服务。为方便残障人士还设置了无障碍通道,并且在立案大厅设置了电子滚动屏,给群众提供了自主查询案件审判情况的信息化途径。炎陵县法院为了丰富干警业余文化生活,专门建立了阅览室、体育馆等文体设施。阅览室不仅有法律专业书籍供全院干警学习查阅,而且还有大量期刊杂志、文学著作等作品满足干警对文化知识的需求。在体育馆设置有乒乓球台、羽毛球场等体育活动设施。炎陵县法院还经常举办拔河、篮球、爬山等各项体育比赛,在干警们锻炼身体的同时,还凝聚了法院干警的战斗力、团结力。

怀化铁路运输人民法院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怀北路武陵路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1950年7月1日,在衡阳专署司法科的基础上,成立了湖南省人民法院衡阳专署分院,1950年7月9日,成立衡阳市人民法院。同时,境内各县也先后成立了人民法院。1955年3月,衡阳专署分院变更为衡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80年,衡阳市升格为省直辖地级市,衡阳市人民法院升格为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983年9月,衡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和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合并为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984年,设立南岳区人民法院,此时共辖12个基层法院。其后,耒阳、常宁相继撤县设市,境内法院改为耒阳市、常宁市人民法院。2001年,衡阳市城市区划调整,四个城区分别更名为雁峰区、石鼓区、珠晖区、蒸湘区人民法院。全市辖12个基层人民法院共46个基层人民法庭,在职干警共1214人。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编制197人。本院下设二级副处级部门2个,正科级部门18个。

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位于娄底市娄星区城区东部,长青东路与吉星路交汇处,占地57.46亩,共有审判办公大楼1栋,综合大楼1栋,家属楼7栋,办公楼建筑面积15351平方米,共有大中小审判庭16个,大小会议室和办公室148间。全院共有在职干警156人,在职法官96人。近年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践行“民本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司法质量与效率不断提高;贯彻“从严治院”方针,牢固树立“爱人才就是爱事业,出人才就是出政绩”的理念,“狠抓队伍建设,管理效能不断优化,队伍素质有了显著提高;加大资金投入,加快硬件建设步伐,完成了整体搬迁,建成功能齐备、分区合理的现代化办公大楼。全院工作得到了市委、上级法院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邵阳仲裁委员会附近的司法局
益阳市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耒阳市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本县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工作。 (二)受县人大和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参与有关地方性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行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 (三)负责管理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基层司法助理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四)指导和管理全县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和公证工作。 (五)负责仲裁登记管理工作。

张家界市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永州市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湘潭县司法局

湘潭县司法局于1980年12月7日成立,是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管理司法行政人员。机关设置:办公室、政工室、法制宣传股、基层工作股、法律服务管理股、法律援助中心;二级机构:湖南省湘潭县公证处(副科级);基层设置:21个司法所。在职在岗人员共计95名,其中领导班子成员6人,机关工作人员26人,二级机构工作人员7人,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56人。

株洲市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受市人大和市人民政府委托,参与有关地方性法规及规章的起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外事工作。 (三)指导监督执行刑罚、改造罪犯的工作,指导管理监狱、劳动教养工作,管理直属监狱、劳动教养单位。 (四)制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地、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五)指导监督律师、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市场,组织辖区内国家司法考试。 (六)指导监督公证业务活动,管理公证机构。 (七)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